違規魔人+檢舉魔人互鬥數百年了, 鬥不出個結果,
每年照樣因交通事故死3千多, 傷1萬6, 滿街違規依舊

除了從罰單, 教育, 道路規劃著手, 我有個IDEA
不如讓政府來舉辦★交通安全小~~樂透★
參加資格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
1.持有駕駛執照
2.名下有汽車機車
3.六個月內沒被開過罰單

獎金來源, 各縣市交通罰鍰, 每年提撥2億4000萬
月月抽, 每月月底由市長或交通局長直播抽獎,
每月抽200位市民, 中獎者獎金10萬(中央政府再加碼免稅)

除此之外, 3年以上無罰單紀錄者, 全台灣路邊停車格,
公有停車場及私人停車場(有營業登記者由政府補助停車費價差),
停車費半價

★交通安全小~~樂透★可先由六都試辦, 各位違規魔人+檢舉魔人, 覺得可行嗎?
文章關鍵字
你這條件太鬆,可參加者眾,大都會的中獎率會太低造成誘因不足。

至少 3.六個月內沒被開過罰單,這一項要改成三年內,下次再度參加抽獎則要累進至六年內。

expert330 wrote:
不如讓政府來舉辦交通安全小~~樂透,
參加資格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
1.持有駕駛執照
2.名下有汽車機車
3.六個月內沒被開過罰單

獎金來源, 各縣市交通罰鍰, 每年提撥2億4000萬
月月抽, 每月月底由市政府直播抽獎,
每次名額200位市民, 獎金10萬(中央政府再加碼免稅)

除此之外, 3年以上無罰單紀錄者, 全台灣路邊停車格,
公有停車場及私人停車場(有營業登記),
停車費半價

交通安全小~~樂透可先由六都試辦, 各位違規魔人+檢舉魔人, 覺得可行嗎?
MBUSA wrote:
你這條件太鬆,可參加者眾,大都會的中獎率會太低造成誘因不足。
至少 3.六個月內沒被開過罰單,這一項要改成三年內,下次再度參加抽獎則要累進至六年內。

你這樣違規一次就還要等3年, 違規達人想一想就算了, 繼續違規

大都會視歷年罰單金額來調高提撥比例, 增加名額也是可以討論,
台中市每年交通違規罰單都破20億了, 錢不是問題

只是每年先丟個2.4億, 試試水溫, 對地方政府負擔比較沒那麼大
你低估了遵守交通則的人數,不是人人都在違規的,正常人不會覺得有意思。
expert330
真假的? 10萬都不看在眼裡, 台灣經濟果然好! 我發票中200超開心欸[大笑]
1.為了提高中獎率,只好拼命檢舉別人
2.收到罰單的,沒希望了,只好繼續違規才不會心理不平衡

結果...繼續惡鬥200年
expert330
這樣的話獎金小金庫會越來越大, 抽獎名額越來越多耶, 守規矩魔人卯死阿[笑]
繼續違規是刁民自己的事~~獎金要給就給員警,不需要給老百姓。

且,違規多了只是刁民自身接到罰單的機率增加,且肇事的機率也隨之提高。
老天自有安排~~
樓主就看開一點囉。我們自己出門在外行車多注意安全就是了。

真正要做,就是罰金加倍,且罰款採取指數型累進制度 => 罰金 * 2^(n-1_。
如違停罰 600,
第一次同類型違規罰 600 * 2^(1-1)
第二次同類型違規罰 600 * 2^(2-1)
...
第十次同類型違規罰 600 * 2^(10-1)
...
第 n 次同類型違規罰 600 * 2^(n-1)

除了罰款本身的 600 之外,其餘多出的獎金全部發給開立罰單的員警~~
如此,重賞之下,哪還會有幾個員警唉唉叫說甚麼業務量太大? 搞不好都每天自動加班。。。
expert330 wrote:
你這樣違規一次就還要等3年, 違規達人想一想就算了, 繼續違規
expert330
以後緝毒走私詐騙掏空案的比照辦理, 發財了發財了[^++^]
沒開過罰單 不代表不違規
守規則而且這是義務
expert330
至少被開罰單數是現有制度下唯一的評量標準阿,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義務沒人遵守, 遵守的人反而自找麻煩[笑]
EASY4U
確實~邊違規,邊領著獎,94爽。
Motor123 wrote:
沒開過罰單 不代表不...(恕刪)

獎勵不犯法 這是本末倒置
無照都不主動抓了,根本沒人怕

而且駕照也沒有淘汰機制
重大違規被罰錢,也是不痛不癢


最根本的沒做好,在怎麼改都沒有用
expert330
言下之意, 是罰的不夠重嗎? 要支持加設科技執法+修法提高罰鍰捏[rock]
domobl0l wrote:
1.為了提高中獎率,...(恕刪)


沒錯,這就是人性,可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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