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eryun wrote:公車只打左轉燈,要右轉匯入圓環沒有打右轉燈號,並且也跨越雙白實線,我車匯入圓環最外側車道後遭公車追尾。我車已經在他車頭前面了應該是沒有內輪差的問題...麻煩各位大大解答,只想知道肇責,勿引戰感恩~ 台南市立迷宮園區!!!他要匯入內側圓環,打左轉燈無誤啊,圓環是單一方向的,不然是準備逆向嗎?(右轉燈是進外環,不知道你打哪邊?)反倒是你直接從外側鑽進人家的車道
Clouderyun wrote:公車只打左轉燈,要右...(恕刪) 所以你覺得那圓環他打左轉燈能向左轉?我覺得你是在公車注意圓環左方來車時加速從他右側盲點超越,後面你車在他車頭只是因為你速度比他快,初判表看承辦交通員警的主觀看法不好說,但若公車不服去申請鑑定肇責還是會看事故因果關係的,並不是你在事故碰撞時位置有利,肇責就一定對你有利。
你可以避免碰撞的,駛入圓環要特別注意四周車況,尤其公車車體較大,轉彎會佔據空間,而且視線受內輪差的影響,一定要保持距離..個人看法..,你肇責較大,也可能全責!1、進入圓環前:環外車輛須禮讓環內車輛,待環內車輛駛出後方能駛入。2、進入圓環後:轉彎前須打方向燈;欲左轉車行駛內側,直行與右轉車行駛外側。3、圓環內不得停車或倒車。4、遇有多車道圓環,外側車道與圓環外車道須禮讓,圓環最內側車道車輛,其具最優先行駛權。
我每天上班都會將過圓環在還沒進入圓環前看到前方有大車我都會趕緊放慢.不要靠近他因為大車身長~他不可能都在一個車道的他一定會占到旁邊車道的看影片.這個圓環的入口處很窄你硬要往前擠.然後聲稱比他先進入圓環我就知道事情不妙了你有這次經驗後~下次應該不敢再搶著大車前急躁進入圓環了這無關什麼肇責對錯~就純粹直覺遇到大車就是遠離當然你想論肇責.我認為不是挺重要~命還在.肇責不重要交給保險去搞就好了
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六、駕車行駛人行道。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如果我引用正確,樓主輸,7/3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