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影片】健全通運遊覽車國道事故(含事發過程)

我覺得台灣很好笑
天天在那邊罵司機
但是沒有一個人希望小孩長大當大客車司機
導致司機是大家選剩下的職業
一個產業要升級,人才水準往上走是關鍵
如果一種產業沒辦法獲得大家的嚮往跟尊重
那這種情形能改善到哪裡去?
Nat507
導果為因,最基本的駕駛訓練跟法規沒有嚴格規範跟執行,工作環境(薪資和工時等)沒有政府介入提昇改善要怎樣升級?
ken2013
一派胡言,什麼樣的法規都會有不完備的地方,消防法規,醫療法規,建築法規,什麼樣的法規都不可能百分之一百,所有的法規都有像你這種人覺得"別人"沒有很嚴格規範與執行,卻忽略了這沒有誰等誰,必須可以同時並行
覺得大眾交通的司機是不是需要設限年齡....看著滿頭白髮的司機要載著這麼多生命很憂心阿.....
職業駕駛人的標準不應該要嚴格一些嗎?尤其負責的生命數越多應該要更嚴謹一些。
台灣觀光業,除了高貴的住房,

從南到北都吃的到一樣的食物,

現在又有危險的遊覽車。
大客車,大貨車,聯結車之類的車種,高速公路都禁行最內車道,
開轎車在高速公路,有時不想開太快,就開最外線道,時速100上下,卻也常碰到大貨車超車,有些還故意閃燈,貼很近,逼你讓路....

這些大貨車都有交貨的時間,有些趕著去馬頭,機場.... 碰一次,受傷的總是小車...

高速公路上,遠離大車,預防性安全駕駛很重要,沒事沒開最外線,也別開最內線...
應該要規劃高速公路用ETC來抓超速。
首先針對限制90km/h的大型車輛開始。
foster_yen wrote:
說是為了趕時間一直超速,為什麼這種人還能一直開車,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為什麼會趕時間呢???

竹北到劍湖山單程175公里均速87.5公里要2個小時
來回要4個小時起跳
(這次出事的客運貌似全程國三,若是如此的話是190公里)
配合工時不得超過11小時計算
不飆車或違法的話

11 - 4 - 0.25(竹北等員工集合) - 0.25(竹北等員工下車) - 1(遊覽車公司出車換回車) = 5.5

員工在劍湖山只有5.5個小時,不包含返程提早集合和下車集合


究竟是不得不飆車
還是司機喜歡飆車呢???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BlueSky5230
我忘記說,如果配兩名司機員交替駕駛就沒有超時的問題。所以這起事故中,有沒有誰為了省成本間接造成後果的因素在呢?個人認為,有!台灣多數遊覽車旅遊行程都僅有一名司機,是政府管理疏失呢?還是業者便宜行事?
wete
差不多,劍湖山這種只有遊樂區設施大概4個小時也算夠蜻蜓點水的玩夠,剛參加家人家庭日新竹到麗寶,也只停5-6個小時還含outlet。
smoky6996 wrote:
8年超速9次很多嗎?...(恕刪)

小題大作?炒作?要確定耶,反串請註明一下大家看不懂
四條人命就這樣走了 一台遊覽車載著多少人的生命可以給他這樣超速開車?
一個正常人會收過這麼多超速罰單?

被遊覽車撞到的自小客車,似乎是Toyota 的Altis嗎?

nickyao
不是,是2013年之前的vios...
BlueSky5230 wrote:
這就像乘客要求你違停在路口讓他下車,所以罰單是乘客繳納嗎?有啦,你的邏輯成立,但是繳(賠)了四條命和22輕重傷當作處罰。遊覽車司機無罪釋放,你說好不好?

酒駕連坐罰笑而不語
只是酒駕民意可用

賠了兩條命之後
我相信該公司以後行程絕對不會省預算排的那麼趕
只不過過了幾年預算考量大於一切後

BlueSky5230 wrote:
我忘記說,如果配兩名司機員交替駕駛就沒有超時的問題。所以這起事故中,有沒有誰為了省成本間接造成後果的因素在呢?個人認為,有!台灣多數遊覽車旅遊行程都僅有一名司機,是政府管理疏失呢?還是業者便宜行事?

哈哈哈

換駕駛又不會讓時間變多
劍湖山延長營業時間
隔日不用上班

要讓司機不飆車
然後員工可以在劍湖山玩個六小時

大概是6:30從竹北出發
中間休息站駕駛乘客都休息
運氣好9:00可以到劍湖山
然後員工玩9:15~15:15集合
15:30發車配合竹北塞車日常
然後回到竹北是18:00+

是活在自己世界???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smoky6996 wrote:
8年超速9次很多嗎?...(恕刪)


出事的不是你的家人嗎?
所以你說小題大作,
台灣對職業駕駛違規罰則太輕,
你是好幾條人命在你手裡.
不汰舊換新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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