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ky5230 wrote:
這就像乘客要求你違停在路口讓他下車,所以罰單是乘客繳納嗎?有啦,你的邏輯成立,但是繳(賠)了四條命和22輕重傷當作處罰。遊覽車司機無罪釋放,你說好不好?
酒駕連坐罰笑而不語
只是酒駕民意可用
賠了兩條命之後
我相信該公司以後行程絕對不會省預算排的那麼趕
只不過過了幾年預算考量大於一切後
BlueSky5230 wrote:
我忘記說,如果配兩名司機員交替駕駛就沒有超時的問題。所以這起事故中,有沒有誰為了省成本間接造成後果的因素在呢?個人認為,有!台灣多數遊覽車旅遊行程都僅有一名司機,是政府管理疏失呢?還是業者便宜行事?
哈哈哈
換駕駛又不會讓時間變多
劍湖山延長營業時間
隔日不用上班
要讓司機不飆車
然後員工可以在劍湖山玩個六小時
大概是6:30從竹北出發
中間休息站駕駛乘客都休息
運氣好9:00可以到劍湖山
然後員工玩9:15~15:15集合
15:30發車配合竹北塞車日常
然後回到竹北是18:00+
是活在自己世界???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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