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這位檢舉的民眾跟汪警員啊
讓我知道原來我的臨停竟然是合法的啊
之前繳了好機張原來都是可以申訴的唉
明明就真心祝福你們啊
怎麼一堆人都說在詛咒
奇怪了啊
感謝檢舉磨人啊

感謝檢舉磨人啊

感謝各位正義人士的熱烈回覆,終於有員警密我
把相關法條列給我知
心存善念的祝福果然有善意的回報啊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五項、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九條第二項、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八十四條之情形。
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三、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該停止線。
四、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七、駕駛汽車因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或受他物遮蔽,致違反該設施之指示。
八、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法即時依變換後之設施指示行駛。
九、駕駛汽車隨行於大型車輛後方,因視線受阻,致無法即時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十、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
限制。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
限制。
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
限制。

以後可以就近停車安心載老母去洗腎就醫了
文章關鍵字
莊伯 wrote:
祝檢舉磨人一世平安永遠用不到殘障手冊

說不定人家已經看到你的祝福正在暗爽
莊伯 wrote:
汪警官

??
依罰單所蓋之職銜官章他是警員吧 ! 不是官職等的警官 .
.
人要在車上未離開駕駛座. 應該是可被容忍的.
當然若能判定離開在3分鐘 (好像是?) 之內也是可被容忍的.
總要有人性 為病痛 身障者臨時停車需求 . 法理不外人情.
.
我所指條件下可以接受. 不需要來跟我鬥爭 . 一律打入黑名單.
.
樓主已補貼員警提供之法條. 是可接受的. 且還不受3分鐘限制.
一堆正義魔人自以為是 .
knift
法理不外人情不是這樣用的,是在立法初時就要考慮人情,而不是立法後才在用人情來勒索、當作違規的藉口。違規者應該先想,除了違規去藥房外,沒有其他合法手段嗎?違規是「必要」的嗎?
不雨
必要的必要的+10000000,最沒必要的是網路鄉民嘴
就算今天你要去的藥局 旁邊沒有身心障礙停車格 讓你連想合法停車都無法

檢舉人送件

警察開單

一切只是依照規定

你大可以去申訴看法官要不要通融你

但警察開單沒毛病 畢竟他能從影片裡面看出你車上有無身障者? 或有無持有身障證明?
違規廢話還一堆,有種做就要自己承擔後果
宙王
上面反串要註明
golihi
阿仁9520 鞭炮我捐
有身障手冊不代表你可以任意違規,

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我家也有人有身障手冊,

但我載他出門都不敢這樣亂停車,

只有自己一個人照顧何不申請復康巴士?
simonni
如果人性都沒了還是人嗎?
evo3con
警察也是淪為開單的機器人而已!
路口臨停民眾檢舉都會成案,跟事主家人是否有無身心障礙手冊沒關係。

可以申訴但駁回機率高,家裡還有家人要照顧,線上ebill繳納最方便。
你就是違規
simonni
EnglishVeryFAQ 那快點阿?還等啥呢?
莊伯 wrote:
只能祝福這位檢舉的民...(恕刪)
這樣停是想害別人也變殘障嗎??
jason001007
這個好笑~
hch2006
檢舉魔都說家人被撞死喔, 沒有殘障的選項
違規就是違規,放下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