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台灣行人地獄現況,立法院4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規範汽機車與行人距離3公尺須停讓,違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今日正式實施。
不過有部分職業駕駛認為配套措施不完善,今日上午10多輛計程車繞行交通部鳴放喇叭抗議,並遞交陳情書提出2項訴求。
包括交通部應做好各路口人車分流,不要以擴大執法的方式造成困擾;此外,計程車上下車無停車點,若在路口或並排候客易被記點,造成載客不便,呼籲增設停車點並改善檢舉制度。
職業駕駛李先生指出,許多乘客會在公車站牌或路邊紅線攔停計程車,交通部應提供駕駛可以遵守的法規,而非一聲令下就要求改善。而針對扣點制度,李先生建議撤除相關規定,以避免造成民眾對立,或增加受過訓練的交通稽查員,遭取締的駕駛才會心甘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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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太隨便了,路口等人,並排候客都當作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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