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19時許,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往淡水方向發生交通事故,24歲劉男駕駛休旅車,疑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車輛前方,騎乘自行車的58歲林姓男子,林男倒地後,遭餘勢未消的休旅車輾過,卡在休旅車車底應注意未注意
fsvbzq wrote:我是蠻佩服在馬路上騎自行車的人~我就不敢~畢竟台灣的交通&駕駛就是這麼鳥~很恐怖的~ 因為現在三寶真的很多在下國中時就騎自行車在台北的市區通勤30分鐘(跨台北橋往來雙北)那年代騎機車不用強制戴安全帽, 汽車都是手排自恃沒車牌所以無視燈號什麼的倒是不會也不會自恃後車不敢撞而騎在車道中間其它一樣騎自行車通勤的同學也沒人會這樣只會自己摔車, 沒被它車撞過大家都平安無事活到現在
台灣交通部真的都是低能兒腳踏車的車速起步跟配件本來就不該跟汽機車同道,起步速度差距就算了也沒有方向燈跟煞車燈,甚至沒有後照鏡? 然後鼓勵腳踏車跟機車同道?應該規畫自行車專用道、或是併入部分人行道,並取消腳踏車跟機車在停等區等紅燈,應該去斑馬線跟行人一同停等,上禮拜就看過好幾台被撞了
阿臭丸 wrote:老實說,騎腳踏車違規...(恕刪) 要確定沒有明確規範餒...其實有一些規定是涵蓋腳踏車在內的只是很多人都覺得腳踏車沒車牌,抱持「違規又能奈我何」的心態像是人行道上,一堆騎腳踏車的當作腳踏車專用道在騎,就是其中一種有趣的是,你去糾正他他還會義正嚴詞的跟你說「啊路上就這麼多車,這麼危險我怎麼騎」
onereturngood wrote:台灣交通部真的都是低...(恕刪) 腳踏車要專用道、機車也要專用道,如果要一堆專用道交通才會好,那應該不是交通部低能而是用路人低能。明白講就是素質那麼差根本沒資格開車,上千公斤的大鐵塊一上路就變成殺人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