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上有人開車撞到人
尤其是在斑馬線上
一般主要的理由就是“怪A柱擋到視線”

可是以偶本身在開車的話
就是知道“A柱可能會擋到視線”
就會特別減速慢下來仔細察看
偶相信因為偶的動作減少了事故的發生

那肇事的車主真的還要怪那個A柱嗎?
先減速、仔細察看這樣會很難嗎
一個小小動作就可能減少一個遺憾發生
粗心大意才是真正肇事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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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oper62 wrote:
新聞上有人開車撞到人...(恕刪)


不是萬用肇事藉口嗎?
那把全世界的A柱都廢了吧!
trooper62 wrote:
新聞上有人開車撞到人...(恕刪)



一個很簡單的邏輯,A柱這東西存在多久了
Ja100cky
不過說實在的,以前老車的A柱都比較細 ,現在都在比粗的,玻璃面積也比以前的車小,視野差+三寶+法規落後+道路設計問題, 疊加效果更強。
fannfu
所以駕駛人要自己多留個心眼去注意觀察,而不是怪罪其它人事物
都說是理由,當然是。
為了過錯找理由,這是人性。

最近暴衝的理由比較少人用了。

輔駕當自駕撞工程車一律“幌神“。

以下,還有常見的理由歡迎接龍................



Red Bull Racing Honda
smallbeetw
冥禁洞錯了就怪阿共怪在野黨也是一樣道理…
是 也不是
當官懶得改善交通規劃

就算人民有理由也當不是理由

一昧就是我的交通規劃就是這樣

你沒遵守就是你的錯

人民還真愛替這種官去背鍋


難怪台灣的官可以正事不搞

去搞路名去正名就好


trooper62 wrote:
新聞上有人開車撞到人
尤其是在斑馬線上
一般主要的理由就是“怪A柱擋到視線”

可是以偶本身在開車的話
就是知道“A柱可能會擋到視線”
就會特別減速慢下來仔細察看
偶相信因為偶的動作減少了事故的發生

那肇事的車主真的還要怪那個A柱嗎?
先減速、仔細察看這樣會很難嗎
一個小小動作就可能減少一個遺憾發生
粗心大意才是真正肇事的原因吧

轉彎不要切西瓜,
轉彎過程中順便左右擺頭察看,
根本沒有所謂的A柱死角
路口應該廣設行人庇護島,
拿來收拾切西瓜的三寶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peter5240
中肯! 若過中心點才轉,轉頭查看,自然不存在A柱死角。行人庇護島+1
不只喔
還有其他理由哦
1.A柱擋到
2.我有打方向燈啊
3.我以為他會閃
4.太陽光閃到了
還有很多奇葩的藉口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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