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102條第六項是說: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因此,問題來了,最近收到一張罰單,右轉為未依規定在最外側車道,我想想結果去翻一下場景如下:

地上一個標示,可直走或右彎(是這個意思嗎?),然後頭頂一個禁止右彎(我承認我真沒注意到...),所以這算是標誌錯誤嗎?你不能右轉就畫個直行箭頭嘛,前面直行也沒分隔島可以右彎出去
另外說真的,現在很多時候都是看地上的標誌,頭頂上的大多是看紅綠燈、限速和路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