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如看到有汽車佔用路口網狀線進行“卡位”, 採用此條檢舉

違規事實: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佔用路口網狀線)

會收到承辦員警回覆:
黃網線臨停之態樣未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1條第1項列舉靜態項目之民眾檢舉違規項目

這意思是不是其實黃色網狀線只有員警和科技執法攝影機可以檢舉?
黃網線臨時停車在過去未被限縮檢舉的年代都是無法檢舉的。

所以限縮後更是不可能檢舉成功。

請以 "併排" 、公車區、轉彎處 的違停加強檢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garbage101
沒限縮之前 可以檢舉 紅燈狀態駛入網狀線(我檢舉過有開單) 但如果是單純停車 沒拍到"駛入" 這我就不清楚了
johnwang
黃網線臨時停車在未被限縮檢舉前我就成功檢舉過了,現在我沒檢舉,不曉得能不能通過
確實是
去年430後,
只有公告正面表列項目,
民眾才可以檢具科學資料檢舉,
其他項目,
警方完全不受理民眾檢具資料檢舉
但是,
可以打電話報警處理
AKIROSS wrote:
違規事實: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另外一提,

目前有正式公文的,即違停類可用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上傳檢舉,

是 " 機車專用道" 上面的違規(含臨時)停車


機車優先道的違停還是無法檢舉,
10CM白線右側的慢車道違停還是無法檢舉。

切記,是機車專用道上(例如新北市的藍藍路)的違停可用此條檢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對,警察說得沒有錯,限縮檢舉之後只要不是規定能檢舉的違規項目,車子愛怎麼開、怎麼停都可以,只能打電話叫警察來現場處理。
自從限縮檢舉之後,現在路口不淨空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我已經遇過好幾次幾台車跟車遇到紅燈,橫著擋住整個十字路口,結果另一側的汽車跟公車一直猛按喇叭等到紅燈都沒有一台能開得過去,
monga122
很討厭路口未淨空的情形,可惜行車影像很難拍到路況全景,道交58條也不能檢舉
garbage101
簡單說就是政府不想得罪選票 叫警察不用舉發了 報警等警察來 第一 警察有無真的來是一回事 第二 真的來了 人可能已經走了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

按照法條~要停車的狀態~才是違規
汽車行進間.在巷口遇到阻塞.汽車壓在黃網線上~不是停車的狀態喔
還有一種~就是左轉前需行至路口中央.停下來觀察.無狀況後再轉直角左轉
這種在路中心停住觀察車況的情形~也不是停車的狀態
當然黃網線是儘量淨空是比較好~
如果不是"停車"的狀態~那是有爭議的~有爭議的東西~警局是不會開罰的
停車是必須有停車的意圖.行為
舉個例來講~你開車行駛間在通過黃網期間~為了閃避行人野狗~突然在中間煞停~那都不是停車的狀態
黃網線停車~必須確認該車是停車狀態~不是在那邊車上隨意錄影別人的車在黃網位置~就會成案的
是不是停車狀態~需經過警局很嚴謹的認定
不是行車紀錄器這樣刷過去隨便拍一拍就會開罰的
JackKao38
就是不停也不等,要直接開過去,不然畫線幹嘛
monga122
沒錯,暫停非臨停,不能用臨停舉發違規。譬如轉彎前減速暫停、路口暫停禮讓行人、支線道暫停禮讓幹道車
A辣愛怕跑 wrote:
...
還有一種~就是左轉前需行至路口中央.停下來觀察.無狀況後再轉直角左轉
這種在路中心停住觀察車況的情形~也不是停車的狀態...(恕刪)


有些路段劃黃色網狀線,
像是中間有行分隔島, 種樹、灌木、橋下有柱子的,
要左轉時, 若不開到黃色網狀線, 根本看不到對向內側車道路況,
連我們這邊附近的警車, 每次回去派出所都一定臨停在黃色網狀線等.
garbage101
你說的這種行車中不算拉 我想原PO意思是車停在那 去旁邊買東西之類的吧
這篇超舒壓
先是不舉幹幹叫
再來不舉找洞鑽
由明
爽,真的有夠爽
你可以改檢舉斑馬線問題
影響行人通行
不過要離線近一點
這個四月份就不舉囉

感謝OPPO德政阿,現在停車只要避開轉彎處(路口十公尺)、公車停靠站前後、併排停車這幾個大項目,人只要在車上或者附近,紅線隨便停,反正警察來也只是驅離而已,繞一下附近再回來繼續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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