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尖峰時間,回堵嚴重的原因,錄下的違規臨停車輛,現在都無法檢舉了嗎?



基隆路和和平東路交叉口,這裡車流量超大,
後方多等兩三個紅綠燈秒數是家常便飯,
原因通常是這類沒有公德心的車輛。
但目前規定這樣的車輛無法檢舉了吧。
也不可能找警察來處理,這車實在可惡。
wang300709 wrote:
但目前規定這樣的車輛無法檢舉了吧。
也不可能找警察來處理,這車實在可惡。

為何不可能找警察來處理?
改法規就是要你找警察來處理啊
wang300709
不是命好,是你不誠實啦。[笑]
ran02847
警察來了這些車也是直接開走,不會被罰,除非沒人在車上
路口轉角10公尺紅線違停與臨停,
還有公車站牌停靠區的違停跟臨停,
都在民眾可檢舉的46項違規行為裡,
剩下停好停滿的就只能請警察自己來趕 !
曉得
沒辦法,法律就是被這些人找立委陳情修改,惡有惡報已經不存在了,只能放寬心
大鼻
專業
這種找警察來真的是沒用,

警察來也只是驅趕而已,

違規魔人下次還是繼續停,

畢竟警察會來提示不會直接開單,

不停白不停,

別人不方便是別人的事。
不要說紅線違停了...上、下班尖峰時間應該連黃線都限制時段禁止臨停,黃線停一排就等於佔掉了一個車道,這樣能不塞嗎?
wang300709
是啊,三個車道,左邊車道等轉彎,右邊車道臨停,只剩一個車道通行!!
今年修法規定不能檢舉哦!
那裡距路口超過十公尺,又沒有公車站牌、消防車出入,是目前被許可的停車處
即使它開上人行道停,也是可以的,神奇吧。
現在不受理民眾檢舉,

等發生死傷車禍時,

再來負連帶賠償之責。
wang300709 wrote:
基隆路和和平東路交叉(恕刪)


可以請警察在每天交通尖峰期間來站崗驅離 (目的不是要開單罰錢)
如果警力無法負荷, 該路段就會新增科技執法
也就是該申訴的還是要勤勞點, 不要姑息
申訴沒有用的,警察來個幾次交差就不會再來了。
我就用單一陳情系統去申訴過信義路五段車行地下道的入口,經常會有汽車停在地下道入口旁邊的車道上等著接從捷運象山站2號出口出來的人,申訴後有段時間都沒車敢停,過一段時間之後又開始有人亂停了。
seatree wrote:
申訴沒有用的,警察來(恕刪)

要一直講一直申訴, 不見改善不罷休, 就跟檢舉達人心態一樣
否則警察會認為狀況已改善, 打報告, 收回警力, 結案
(開單只是增加仇恨, 僥倖者永遠無法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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