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妹是位大學生於111/01/31除夕夜回老家時,晚間騎乘摩托車於路口發生車禍,當下對方肇事逃逸,我看到機車漏油後強忍疼痛爬到安全處報案叫救護車...因為是在鄉下,路燈昏暗(現場無任何號誌,就是兩台直行汽機車)詳細經過,可以請問各位可以給我什麼建議嗎?非常謝謝大家
我事後檢視影片我得出以下結論
1.對方跨越雙黃線
2.對方右轉彎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3.肇事逃逸!!!
我自己的缺失...
1.車速以平面道路來說過快..(當下想要趕快回家團圓..)
2.應注意前方車況而未注意..(對方踩煞車燈許久)
但我自己的印象是因為對方已經橫跨來往車道了,我以為他要左轉迴轉,所以直覺反應我機車也不能跨越雙黃線所以選擇從右側鑽車縫,但沒想到他突然右轉彎...小妹看了行車記錄器放慢許久也不確定此車是否有打方向燈,但依照我的記憶是沒有..再麻煩各位幫我看看我勝算有多大...家人說我躺上救護車後就昏迷了4-8小時才醒來,幸好命大還算還好,這是好心人提供的肇事逃逸照片,有大大知道此車型的方向燈是黃色還是紅色嗎?再次謝謝大家了詢問肇事責任相關事宜
這是車禍現場的Google 街景地圖
詢問肇事責任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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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更清楚事發影片版本
車禍前鏡頭
車禍後鏡頭
文章關鍵字
報警了吧,他光是肇事逃逸就GG了,剩下的就交給警察吧
而且你有受傷,醫療單據跟工作損失,還有其他賠償就先慢慢想要對方賠多少
你打sentra areo ,車的後視鏡上有方向燈位置
Hello~
#2有的,警察目前就是給我家人三聯單就說了偵查不公開....現在連對方車主是誰、駕駛是誰都不知道...對方也沒有聯繫我道歉...賠償給能會請家族的律師跟保險團隊去跟對方談,個人目前是連調解都不想要調解,直接告法院見吧~只是在思考對方會拿什麼辯解亦或是脫產不負責任之類的...謝謝你的建議
#3謝謝你,我也有查詢過網路資料,主要不確定對方是否有改車燈之類的..還是您個人覺得影片中對方是否有打方向燈嗎?我放慢重看很多次...可能當初裝設行車記錄器角度不太好...這次車子損傷嚴重應該會換車行車記錄器要裝更好一些的..這也是一個經驗
題外話,
行車紀錄器不是有裝就好,還要錄的清晰,
否則遇到狀況需要畫面時,能提供的幫助有限!

原本使用運動攝影機當作行車紀錄器,
但已經過多年,加上需時常充電,覺得很麻煩,
半個月前剛換成安裝式前後鏡款,
不敢說效果一定最好,但至少畫面夠清楚!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愛喝氣泡水小妹
謝謝🙏會更注意行車記錄器的重要性..
通常因左右轉造成的車禍,對方的肇事責任至少7成
kelvenblack
真的,太含糊給人希望這例子汽車7成只能喊司法不公
親愛的2958
樓主可以等初判表出來更新一下,我弟之前就是同車道因為要左轉,被後車追撞,結果我弟竟然有7成肇事責任,調解委員說,沒辦法,現行的判決就是你要左右轉的車通常會佔肇事責任7成。
樓主其實觸犯一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66條,
1.禁止超車線,用以表示禁止超車
2.雙向禁止超車線,用雙黃實線,其線型尺寸與分向限制線同。
有雙黃實線的路段,不可以超車。
不管對方是否在轉彎,是否有打方向燈,在該路段,同方向且同車道的後車前緣就是不可以超越前車後緣~樓主違反這條才是肇事主因。
同向同車道,後車要讓前車,不是轉彎車讓直行車。
樓主還違反另一條, 道路安全規則93條,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 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行經無號誌路口,就是要減速準備隨時煞停,樓主還在該路口試圖超車。
且大法官解釋第777號,若離開現場者無肇事因素,則無肇事逃逸之責。
這就要依法官心證,認定對方在進入該路口前,先偏左及影片中疑似沒打方向燈是否有肇事因素。
對方有機會爭取到無責,相對衍生的肇事逃逸就不成立。
不雨
這車方向燈就那鳥樣有打方向燈明顯.....騎乘的影子個人懷疑性別[挖鼻孔]
不雨
且這車有沒有打方向燈當下騎乘最清楚會比這行車紀錄器顯眼得摸自己良心....在模糊行車紀錄器上不斷摸索(感覺利用行車紀錄器模糊試圖規避肇責)
謝謝#8 大大給你+5讚...小妹事後有深深的反省自己的騎乘技巧,未來還有許多防禦駕駛可以做的更好...至少人平安希望趕快度過19大劫....我剛剛更新更完整影片了,請問那如果是對方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之4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因為我遠遠看的時候他就踩煞車靜止不動了...(如更新影片)我接近時要鑽過去時才突然右轉彎...當然這又變成我未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懇請大大您怎麼看?
愛喝氣泡水小妹
那如果他要轉入的小巷子是單行道呢...那個好像本來就是單行道應該不能進入..我覺得他比較像想要右迴旋逆向去買檳榔攤...
kelvenblack
你影片就自證他不是驟然減速了啊 停在那一陣子了,也不是暫停,就是想抓角度轉進去,沒有:"好像"只有"是單行" "不是單行",你筆錄做了?一堆不利證詞 QQ
另外...也想詢問各位大大,此行車記錄器尚未提供給警方...目前只有我在住院清醒後警察詢問我車禍經過的口述圖,肇逃的應該就等傳喚車主了...現場鄉下應該也沒有路口監視器..我應該提供此影像擋嗎...還是跟警察說撞壞了..提供記錄器這樣對我有比較有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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