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w wrote:沒中線的車道應該沒有逼車不逼車的問題 我本來也以為是這樣,只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9條汽車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但單行道或依規定超車者,不在此限。汽車應該也沒有逼車意思,只是一秒變日本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