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1con wrote:首先煞車燈亮著,隨時可移動無法告發違規停車 沒錯,但送違規臨停,可成案,燈亮且舉發的例子,我送過 300 件以上了,舉發率 99.9 % 以上,我記得樓主通常是送違規臨停,那就沒什麼問題,應舉發。Fa1con wrote:其次沒有拍到駕駛座無人的照片不要偷懶拿行車記錄器檢舉請移動尊腿前後一張駕駛座一張相信下次你一定能成功 完全不需要,送違規臨停即可,駕駛座有沒有人都無所謂,是人下車去買東西了,或是暫停,人在車內做任何事,就算有保持可立即行駛之姿勢,仍然是違規臨停,您說的是 " 違規停車 " 的要件,再請確認,何謂違規停車,何謂違規臨時停車,謝謝您
專業的違規仔都知道,違規臨停不要打雙黃燈警示後方來車,要打開後車廂讓後車看不見車牌,或是煞車踩住一直亮煞車燈就不會被罰。爛條子就是只會自己亂解釋法條,不相信的話同樣的條件去違規臨停在警察局大門口前擋路,看警察會不會出來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