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昕* wrote:會開到500匹以上的...(恕刪) 唐DM,混動系統最大功率431kW,最大扭矩900N·m,破500匹,只賣123萬台幣,就是一台中級車價位而已。台灣產品類型匱乏,才顯得收馬力稅有一點點合理性,但如果是站在汽車產業的宏觀角度,就知道收馬力稅的邏輯很迷惑。
btopia wrote:郭董的Model E,馬力750hp,牌照稅每年11萬7千元 (如果沒有修法的話)不知道賣不賣得動 會不會看到牌照稅就軟掉了 電動車牌照稅、燃料稅立法後一直享受免徵優惠憑甚麼檢討?課稅十年後再檢討不遲
應該用能源效率來徵稅標準誰的能源效率高稅率就低以跑100km計算花費多少油料跟電力.....................................1公升只跑5km的超跑就超級貴1公升跑50km以上的就低稅率至於油+電複合車跟純電車要分開計稅電複合車無電狀態純油跑起跳就是10~15~20~25km/L純電車以75~100~125~150~200w/km來看
lordkon wrote:應該用能源效率來徵稅...(恕刪) 牌照稅、燃料稅都改成隨加油、充電徵收豈不更合理?跑得多交繳稅、能源效率低的多繳稅,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電動車會越來越多,政府不可能放過稅金來源
watson0106 wrote:牌照稅、燃料稅都改成隨加油、充電徵收豈不更合理?跑得多交繳稅、能源效率低的多繳稅,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電動車會越來越多,政府不可能放過稅金來源 燃料稅的本質是『道路維護費』,與能源使用量無關隨油徵收,反而造成油電車爽到,磨耗更多的道路,每公里繳的稅卻是比純油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