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行車距離..到底如何檢舉?

小小的台灣什麼狗屁管理就都有
禁止行人穿越馬路
禁止隨地大小便
禁止溜狗不繫繩
禁止設立攤販
禁止。。。

就是不會有人去管
你去檢舉"才有可能"會有人來看一下
為什麼北台灣出品的那幾個 男的愛嘿嘿嘿~女的愛講趴趴趴~然後又愛演正經人
葛瑞菲 wrote:
先附影片https:(恕刪)


1. 國道未規定任何情況下都應保持的最小安全距離 (亦即不論速度多少,都應該保持的最低限度安全車距)

2. 你無法舉證他當下的時速,依目前的規定,小型車時速/2,大型車時速-20為安全距離
推估樓主的時速為85.26公里(表速應在90左右), 若彭山隧道的速限為80, 以表速90去開, 小弟不覺得是龜車

以下是估算過程

(一) 根據高速公路局資訊, 隧道壁上每隔50公尺設置消防設施乙套, 據此估計樓主車速


由樓主提供的影片可發現, 每過兩個消防栓一定會看到一標牌, 經比對Google實景, 此標牌為100公尺里程碑, 證明消防栓之間的距離確為50公尺


(二)
樓主提供的影片, 於17:46:27時經過第1支消防栓


於17:47:24時經過第28支消防栓


經過時間為 24+(60-27)=57 秒 = 57/60 分 = 57/60/60 小時
經過距離為 (28-1)*50=1350 公尺= 1350/1000 公里
時速為 (1350/1000)/(57/60/60) = 1350*60*60/1000/57 = 85.26 公里/小時
wys819
昨天看影片就在想肯定有人推算車速出來,想不到還這麼完整[拇指向上],距離抓很長,誤差會比較小[打氣]。話說車主是有點大驚小怪,不過後車也沒必要貼整條路就是了,可能仗著車高視野好,清楚判斷前方狀況而緊貼
Rexmax
這算看圖說故事嗎?
你遇上的是職業駕駛, 算是很有經驗的.
再怎麼逼近你都不會做閃燈這種可以明確被認定逼車的動作
你能做的只有開啟ACC (定速, 避免車速受心情影響變動太大), 格數設到5格 (後車越逼近你, 你與前車要離越遠, 以面突發狀況造成被追撞)

反正就是他聰明知道這樣不容易被開罰
你也聰明一點 ACC設定速限~速限+10%, 你也不會被認定龜車也罰不到你.

葛瑞菲 wrote:
先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CeklZEeLrc
在彭山隧道遇到緊貼屁股的貨車
為了預防有爭議貼了完整一分鐘的影片
7/21檢舉經過了數多天的等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終於在8/7回覆
不開罰
你這速度根本就龜到暴....高速公路就是有你這種國道路隊長才會發生塞車!
你要如何証明你的車速是多少還有他車子離你的距離是多少。
你無法証明的話,那警察沒有什麼問題。
你不要說,要警察來根劇你的影片來開罰,你給的東西有太多的不確定。
也只能這樣。
說穿了

就是這位樓主討厭有貨車跟在後面而已,於是就要送對方一張罰單好解心頭恨

然而交通局卻不吃樓主這一套,估這位樓主可能會去交通局找局長喝茶?否則難消心頭恨。

葛瑞菲 wrote:
先附影片https:(恕刪)

很多時候都是 出事再來說 感覺就像小朋友貪玩 一定要弄受傷下次才會怕 呵呵。
讓他撞就好了!
很多時後檢舉根本就是不爽時拿來公報私仇用的,所以看到自己的檢舉不舉發時反應才會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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