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估算過程
(一) 根據高速公路局資訊, 隧道壁上每隔50公尺設置消防設施乙套, 據此估計樓主車速
由樓主提供的影片可發現, 每過兩個消防栓一定會看到一標牌, 經比對Google實景, 此標牌為100公尺里程碑, 證明消防栓之間的距離確為50公尺
(二)
樓主提供的影片, 於17:46:27時經過第1支消防栓
於17:47:24時經過第28支消防栓
經過時間為 24+(60-27)=57 秒 = 57/60 分 = 57/60/60 小時
經過距離為 (28-1)*50=1350 公尺= 1350/1000 公里
時速為 (1350/1000)/(57/60/60) = 1350*60*60/1000/57 = 85.26 公里/小時
再怎麼逼近你都不會做閃燈這種可以明確被認定逼車的動作
你能做的只有開啟ACC (定速, 避免車速受心情影響變動太大), 格數設到5格 (後車越逼近你, 你與前車要離越遠, 以面突發狀況造成被追撞)
反正就是他聰明知道這樣不容易被開罰
你也聰明一點 ACC設定速限~速限+10%, 你也不會被認定龜車也罰不到你.
葛瑞菲 wrote:
先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CeklZEeLrc
在彭山隧道遇到緊貼屁股的貨車
為了預防有爭議貼了完整一分鐘的影片
7/21檢舉經過了數多天的等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終於在8/7回覆
不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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