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拍攝車逃過一劫
台三線103K苗栗大河段
06/14上午8點多
33歲余男騎重機南下經台三線103K因過彎不慎
衝至對向撞到21歲戴男重機
再波及後方20歲張男重機
三人當場倒地哀嚎
所幸送醫後均存活
其中余男左大腿變形骨折
其餘兩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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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水蜜桃 wrote:然後又要把車禍所有的原因歸咎再超速嗎?
只有拍攝車逃過一劫台(恕刪)
只是因為超速的畫面比較讓人驚悚印象深刻吧
1.肇事車因為控制不當越過對向車道,導致跟對向機車相撞
(當然肇事車應該可能是超速行駛控制不住車身方向後越過中央而逆向行駛,但是難道就沒看過三寶明明車速不快,也是越過到對向車道被撞的)。
所以,如果要把原因
全部
歸為超速,我倒是覺得不公平。
慢速的三寶如果轉彎占用逆向車道吃線然後被對向車輛撞擊,也要說是超速或是對方超速嗎。
2.所以逆向行駛(轉彎吃線)是主因,為何逆向不應先被討論。
3.今天就算是超速,如果沒有逆向或是吃線,也不至於發生車禍。
當狗肉成為信仰,狗腿子們當然要誓死捍衛,根本講不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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