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的討價還價但超速至少都有容許誤差低於速限卻連5%的誤差也沒有這種罰單實在很難讓人吞下。國三北上南港段最高速限90中線車道最低速限80本人77km/h中線 ,代價4000上繳國庫。要開砲的我沒意見,但不要把超速當成理所當然。本路段最高90,當日我車錶至少也有85。平時少超速,但也不會開慢車佔用車道。
Daccordi wrote: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的討價還價但超速至少都有容許誤差低於速限卻連5%的誤差也沒有這種罰單實在很難讓人吞下。國三北上南港段最高速限90中線車道最低速限80本人77km/h中線 ,代價4000上繳國庫。 你前面484沒車然後你也沒有加速的跡象老實講前面沒車你在中線時速77表速大概80~85真的有夠慢超速那個不叫誤差那個叫「國道超速取締寬容值」因為超速不見得會影響車流除非因超速導致事故但慢或龜一定影響車流所以最低速限是沒有寬容值的
你在01發這種文真的會被噴,雖然大部分測速最高都容許近10公里寬容值。忘了在那看到,就好像有人在內線車道最高限速110公里,設定速118結果被罰。然後好像上訴被法官說多十公里是給你們有緩衝未注意到時速,而不是故意犯行。當你知道中線車道最低要開80,你就開77我也是笑笑,以77這個速度不要說中線外線來說都一堆人在你旁邊飛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