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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超速罰單時會直接默默繳掉嗎? 還是會想求證看看?

你可以申訴 測速 前方200公尺 沒有標示測速.......................................
你用"默默"好像感覺自己很冤枉?
boosterbad wrote:
單純只是想知道自己是否真有開太快的狀況而已,事實證明也是開快了一點..XD
看起來記錄速度與照相機測得速度也差不多......政府的機器有準...
測速照相一直都很準,不準的是區奸測速..
雖然台灣速限是參照第三世界國家的泥巴碎石路段~~
SHCC wrote:
能有所謂「11與10,僅差1,在標準差範圍內,可能或許存在判斷誤差,所以以不舉發為宜....」


若僅差1過了,那一定會有人說僅差2就不能過嗎?
若僅差2過了,那一定會有人說僅差3就不能過嗎?
若僅差3過了,那一定會有人說僅差4就不能過嗎?
...
若僅差n過了,那一定會有人說僅差n+1就不能過嗎?

這種就是會一直沒完沒了,永遠存在+1是否能過的辯論。
不就是超速被照到了,懶趴一捏繳一繳就好了不要想太多,乖!
SHCC wrote:
樓主,糾結、感興趣的(恕刪)

申訴是不用錢的
申訴是不用錢的
申訴是不用錢的
很重要說三次

要收錢的是因為申訴後還是不服氣
要走法院行政訴訟
這時候就要繳交每一件300元的訴訟費用了
垃圾政策,全世界超速罰單比例最高的地方。不是為了百姓安全,純粹是為了 罰錢,看
說實話
正常來說限速70超過就會照
已經給了+10的寬限值了
不懂還想要怎樣?
求證甚麼?
目前為止每次超速被拍自己心裡都有數
這個之前有過例子
法院那邊直接打槍
警方的設備有國家標檢局的檢驗證明
你車上的GPS沒有....
有時超速就不小心油門踩多了點或沒注意到道路速限,又或下坡煞車沒多踩幾下減速,當發現照相機時已通過,事發後才在回想剛剛到底有沒有超速啊?? (小弟兩次超速被拍都是下坡路段)

其實只是想知道那個當下有沒有超速而已,被拍與否就由國家的機器來認定了,當然沒被拍是最好,有超速事實就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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