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只要看你不爽就可以檢舉你讓你回去驗車!而且檢舉人不需付任何責任!這種垃圾法規何時修正?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31027/5DPSG7A4N3WLCYVBRUZAUO64CA/
這之前大重就抗議很多次了沒關係~~大家都不鳥說一定都是大重太吵活該被檢舉現在火燒到自己身上了,才要上來該。早就來不及啦~~~~當年一群人抗議法條有問題,沒人願意支持這一群抗議群體,在旁邊冷眼觀看。怎麼現在又跳出來說垃圾法規了呢~~~?
seatree wrote:有沒有改車是主管機關做的認定,你以為只要被人檢舉就一定會驗車?主管機關自己做的認定造成擾民,你卻去怪檢舉的人,這樣看起來誰比較需要去看醫生治療? 如果照這樣說 檢舉案件若被主管機關判定駁回 是否也需向檢舉人索取案件處理的人事費用又或者被檢舉人 檢驗合格所產生的費用與時間損失也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這才公道吧檢舉沒有不好 但濫用就是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