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後大型車強制安裝視野輔助跟行車記錄器,不知道小車是否也能跟上!

總統令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第18條之一內容顯示,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12,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若裝設之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無法正常運 作,且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7524/%E4%BF%AE%E6%AD%A3%E9%81%93%E8%B7%AF%E4%BA%A4%E9%80%9A%E7%AE%A1%E7%90%86%E8%99%95%E7%BD%B0%E6%A2%9D%E4%BE%8B%E6%A2%9D%E6%96%87-%E9%81%93%E8%B7%AF
(總統令連結)
https://www.kingautos.net/314653?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kafb
(新聞連結)
車產出來即將行車記錄器列為標配很好樂觀其成,設計上美觀又更符合原車(不用牽到外面二次施工破壞原車結構)但汽車售價又提高,加值不加價(怕車廠用最差的行車記錄器來唬嚨消費者)
stu6309 wrote:
總統令頒布的「道路交...(恕刪)
國道 wrote:
車產出來即將行車記錄...(恕刪)

我家小貨車菱利有配一個跟後視鏡搭在一起的行車記錄器,倒車顯影也搭在裡面。其實如果以後小車要強制也不用太好,就差不多那個等級即可,只要稍微改一下就變成前後行車記錄器了。
之前說這種東西牽扯隱私
所以不准標配
現在又說一定要裝

這有點鬼打牆吧

請立法強制車廠標配
才能確實落實
也比較能掌握品質

在法規上
人命都只值兩顆安全氣囊了
要行車紀錄器幹嘛

在實務上
我買七氣囊的車
裝前後行車紀錄器
命是自己的
只能自己愛惜
看不懂

法規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 18-1 條
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
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卡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
確記錄資料者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違反前三項之行為,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所以到底是109年年中還是110年年中?

還有好像沒有特別標明那一種車種
只有寫汽車

所以按字面的規定就是

1.沒裝裝設行車紀錄器 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2.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 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3.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卡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是這樣嗎?
toxin0702 wrote:
看不懂法規法規名稱:...(恕刪)


是這樣
但交通部意思是目前只規範大型車,因為施行細則是交通部訂的,就跟重機法律上允許上國道,但交通部沒有訂出施行細則,所以還是等於不存在一樣!
57803167 wrote:
之前說這種東西牽扯隱...(恕刪)


目前只能自保
但還是希望車輛能改標配,不然很容易被敲詐!
stu6309 wrote:
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


這條文裡講的行車紀錄器指的是大型車用的那種(俗稱大餅),不是我們一般加裝的那種攝影機


這條文修正只是將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加進去而已(109開始實施),其他跟以前都一樣
大型車強制安裝的不是錄影式的行車紀錄器,幾年前就已經修法強制安裝了,當時還有人故意混淆視聽在拉抬那幾家做錄影式行車紀錄器跟零組件的上市公司股價。
seatree wrote:
大型車強制安裝的不是...(恕刪)

那影像輔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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