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42歲的王姓男子去年10月15日下午帶自家垃圾丟路邊的垃圾桶,剛好被2名環保局稽查人員目擊,2人上前要求王男出示身分證,王男竟跑步穿越馬路落跑,結果遭陳男駕駛的自小客車撞死。事後死者家屬怒告2稽查員及陳男過失致死,但台北地檢署認定王男突然穿越馬路,導致陳男來不及反應,2稽查員依法執行公務,也與王男車禍無因果關係,今將3人不起訴。
02933 wrote:
那家屬很可能會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