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照外流!超討厭檢舉魔人,看到拳頭都硬了,贊成廢除7-1。

說這個,早上要右轉從前一個路口一路排隊靠右轉車道,卻看到右二車道一台台車往前到路口直行車道右轉,
瞬間覺得乖乖排隊的好像是白癡一樣,搞得我拳頭都硬了,只好有拍到的一台台來檢舉一下好了!
科技執法?

連開車帶個相機拍路邊違停這種低科技執法

警察都懶得做了
...現在有紅線都快等於沒紅線了~還廢除7-1 勒~樓下7-11違規亂停的一推
onereturngood wrote:
路325號


台灣道路法規,一般道路龜車確實無法可罰。
有些檢舉魔人在單線道速限50~60,還會刻意龜速20~30擋道,擋到讓人不要不要,讓人違規超車就刻意舉發。
這已經有越來越誇張的檢舉亂象,無法可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PAHciQPs4

上次還有上新聞,檢舉人自己也違規,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也被檢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swb2SsWOYQ
本位主義嚴重!
跟高速公路定速速限龜內線道,旁邊中外線都沒甚麼車也賴著不動,自私的用路行為一致。
只有自爽就是最爽,01還有發起占用高速內線道活動,一人戰整樓,恰如大陸用語完刷三觀。
都想跟他拜了!
catlamb wrote:
...現在有紅線都快(恕刪)
不就證明檢舉沒有什麼用嗎?
王簡莒 wrote:
台北市88處安裝「科(恕刪)


樓主似乎搞錯內文還是要操作風向?

超速違規行駛是警方才能持"測速照相機"取締。

干民眾檢舉模人何事?

超速取締王這只有警方能幹,

被開單超速就乖乖繳吧!別上來被打臉了...
違規魔人就是如此囂張,造成的傷亡不計其數,有可能會是我們的親人受害,
跟作奸犯科的歹徒一樣,看到妨礙其犯法、違規的人,就害怕,欲除之而後快!
簡單二句

檢舉達人只會讓你或親朋好友損失金錢
違規麼人卻會讓你或親朋友好喪失生命

你選哪一個?
最近也被檢舉魔人搞的很火大,當然犯錯罪款本身也有錯,但海量亂舉發的

就不會增加社會成本?審視違規與否的警察人員也是很辛苦的,個人比較建

議改成每檢舉一件需支付30元審視費,這樣做應該不算過份吧。
王簡莒 wrote:
台北市88處安裝「科(恕刪)


重點要問,請問這取證員警這輩子有無違規過,如果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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