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和諧的社會還是法理上加上一點人情但是這似乎是很難達成的就像是台北市小學附近下課其實一堆違停等小孩的但是路過的用路人還是可以包容警察也不會故意在那邊守株待兔日本社會這點就做得很好在只要不影響其他人的情況下可以有一些模糊地帶但是台灣人就是不要臉的太多並排停車, 下交流道插隊, 有停車位還是要省錢停紅線, 不靠路邊就停住上下車, 計程車為了載客亂停這些其實該被檢舉的其他像是那種為了保持跟旁車的距離差個幾公分壓線這種東西也要誘捕去抓的話還不如去指揮交通還比較有意義
這個政策我覺得真的有點怪....交通規則卻可以讓沒受過法規考試及訓練的全民自行拍照錄影檢舉...後續再由警檢來過濾違規事項???這不是反到徒增業務量及糾紛嗎?我倒贊成不如各縣市增設一批受過訓練的取締小蜜蜂來取締...一方面不會造成亂檢舉,二方面增加工作就業機會..
MBUSA wrote:哈哈哈 "檢舉達人...(恕刪) 檢舉魔人常當自己是聖人,行為多麼正義,放屁!明明是把檢舉當作樂趣,看到有人因檢舉被罰而幸災樂禍,明明就是妓女還想拿貞節牌仿,現在哪個檢舉魔人真心為交通秩序無私奉獻?這種人就是偽君子,就該抓出來罵
如影隨行 wrote:交通規則卻可以讓沒受過法規考試及訓練的全民自行拍照錄影檢舉...後續再由警檢來過濾違規事項 應該沒錯呀民眾提供事證由執法單位判定呀例如檢舉亂丟垃圾檢舉違建檢舉噪音檢舉汙染排放最後是否觸犯法律都是由執法單位判定呀這些要如何考試及訓練住家旁有違建想檢舉還要考試???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廢除之後就會祥和了喔(恕刪) 高舉維護交通秩序大旗,行為跟小人一樣,為啥是小人?偷偷摸摸躲躲藏藏的檢舉,哪個檢舉魔人敢大大方方的檢舉?法條被廢就沒法高舉維護交通秩序大旗,檢舉樂趣沒了不出來叫個 2聲怎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