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我實在很菜,不知道犯了什麼規呢?還是現在的檢舉魔人太激白,還是警察開單都不用審核...我這犯了什麼錯?
感謝各位網友柯南幫忙,此案應該算解案了
停紅燈並行,綠燈我先走,被落後的烏龜檢舉了+1
(因為本人行車紀錄器當天早上的時間被下午的覆蓋掉了,所以沒法回顧,只能學柯南偵探想像來還原當時場景)
紅燈時前方已有汽車停止,我減速後慢行進入右側與檢舉者並行一同等待,綠燈亮,我不疾不徐的起步後(我騎車從來不會用噴得出去,因為我看過噴出去就撞車...),後面汽車才龜速的起步(從檢舉照片可以看到我離很遠了牠才6km/h)...
這種右側並行,違反了在多車道不依規定行駛....
我猜很多人也跟我一樣,(只是不認識檢舉家屬,不須包白包)如果在汽車後方等待紅燈,在綠燈後必須等汽車起步了,然後再找機會從左側(快車道或逆向)超車,(而且可能要超很多台),多數有腦袋的都會直覺的判斷...這樣的方式危險百倍以上(對面可能有車來?可能有人穿越車陣造成盲點?後面可能有人也有人左側超車來?.....).....於是多數會選擇右側....
(PS1:我只有等紅燈和塞車才會這樣)(PS2:絕對是慢慢的速度哦,小弟不是賽車手,技術沒那麼高超)PS3:我不曾把重機騎進機車待轉區(被檢舉那是活該)
(我會把我這個被檢舉的事情放上來討論,就是我自認自己還算很遵守法條的,不會甚麼罰單都交錢後還繼續犯錯)
但是這件案例,往後我還是會選擇花600包白包,但是卻能保佑我平安騎車!謝謝大家!
(如果收到了警察寄來的錄影,我會再上來給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