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停車場月租用戶
11/15 15:39 駛入
11/20 13:54 離開
11/20 15:00 到達目的地停車下車時,發現左前有擦撞痕跡。
11/21 請原停車場調閱監視器,與管理員確認車位後,被告知照得到該位的監視器有兩支,但固定的沒影像,只剩一支移動式的,不一定能照到撞擊經過…找到會通知我。
11/24 早 尚未接到通知,便主動去詢問,被告知停我旁邊的車子比我早進入,比我晚出去。
但我確定我停入跟駛出時,旁邊是不同車。
午:只好先當地分局報案,轉介交通分隊報完事故處理,拿單去申請調閱監視器,先請停車單位確認我駛入跟駛出時,旁邊的車不同輛,不然會一直得到「你旁邊的車停的比你久」的鬼打墻結果。
晚:接到確認了旁邊車輛確實不同台的通知,然後只能繼續等通知。
11/25 早:接到電話,內容是:我還是不能看監視器,要承辦員警才行。跟只有移動式攝影機有拍到我的車,不一定有拍到撞擊過程。
午:與承辦員警聯絡被告知這部分不屬於交通隊的職權,請我找當地分局員警陪我去看。
下午:分局表示無權力介入,也無法長時間陪我調閱監視器(5天份),只能民事或提告,才生的出調閱監視器的權利
11/26 早:嘗試申請民事調解,再由區公所發文讓我調閱監視器,區公所說不行,經過法律諮詢,得知,我只剩下題告才有可能調閱監視器…
午:攀關係時間到,總之讓看了,什麼關係這裡就掠過。
填完申請表後再另行通知可以看的時間。
11/27早:可以看了,
首先這監視器是移動式的,擺頭約40秒一輪,能照到我車的時間約7秒,當中還有2秒斷訊…
其次,解析度很糟,甚至無法判斷被撞前後,所以我無法以此判斷來縮短需要看的時間。
再者,原本想停我旁邊的要是還沒停好就馬上離開,那八成有鬼,但是我旁邊的車位停好停正的話,駕駛無法開門下車,所以有很多台都在我旁邊停了就走。
總之,5天份監視錄影花了4小時看完了,可疑的有,但沒有撞擊瞬間的影片(可能有,但解析度差到看不出來)。
也不可能為了這小傷去把可疑對象全到找來協調,這事到此為止,只能認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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