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爭議不斷 政府該修法正視問題了!!理性討論~

有鑒於因為檢舉而產生的社會紛爭不斷~~~
有些想法想跟大家分享
請大家理性討論喔

大家都有被檢舉的經驗 當下一定是不爽..
但也因為有違規事實才會被檢舉啊~

但也衍生出很多大大小小的紛爭或針對性的檢舉
產生對立與對人的不信任感
有時想想會覺得真的值得嗎

這時候是否該輪到政府來出手囉
當初是立法讓人人都可以檢舉
造成的後果是?
人民對立!!警察過勞!!
每天四處都有新的紛爭 好像又有點得不償失

我的想法是
應該要修改法條
讓檢舉可以分得更明確些
1.劃分民眾可檢舉案件
例如:闖紅燈 逆向行駛 闖越平交道 未開大燈 未大方向燈變換車道
這種違規會直接對其他用路人產生傷害的可以讓民眾檢舉~
但是!! 政府要發檢舉獎金 很公平吧 (也不能都入國庫吧)

2.例如:違規停車 紅黃線停車 停紅綠燈輪胎超線..這種就讓警察去處理吧
不要再讓民眾檢舉~這種也是紛爭最多的檢舉

法律不外乎人情
像載小朋友被檢舉(難道大家錢買車)像這種
現在的法規如果確有不妥 就應該修改 不要再讓人民繼續產生紛爭...

將心比心~沒有人喜歡被檢舉
但如果是有劃分出來
檢舉人有獎金拿
降低警察勤務密度
降低社會紛爭
不也是一種方式

已上為小弟淺見
切勿筆戰~~請勿有情緒性言論
ka8713 wrote:
法律不外乎人情


這句話就是台灣亂糟糟的原因之一, 搞得太多模糊空間, 大家都想鑽漏洞
ka8713 wrote:
我的想法是
應該要修改法條
讓檢舉可以分得更明確些
1.劃分民眾可檢舉案件
例如:闖紅燈 逆向行駛 闖越平交道 未開大燈 未大方向燈變換車道
這種違規會直接對其他用路人產生傷害的可以讓民眾檢舉~
但是!! 政府要發檢舉獎金 很公平吧 (也不能都入國庫吧)

2.例如:違規停車 紅黃線停車 停紅綠燈輪胎超線..這種就讓警察去處理吧
不要再讓民眾檢舉~這種也是紛爭最多的檢舉

法律不外乎人情
像載小朋友被檢舉(難道大家錢買車)像這種
現在的法規如果確有不妥 就應該修改 不要再讓人民繼續產生紛爭...

你的想法是1.的那些我平時不大會犯,所以民眾可以檢舉,2.的那些我時常會犯,所以只有不作為的警察可以處理,這是柿子挑軟的吃吧。
法律不外人情是沒錯,當國家人民法治觀念很強,很遵守法規道理,情理法三者才能都在。當像台灣刁民心中無法,不講道理,情理法只剩情一個,只會變成無法無理的社會。
小孩平時很孝順乖巧,偶爾打破個盤子,當然會說情原諒。要是平時刁蠻作怪,再打破個盤子,有誰想說情?
一開頭的論點就有趣了,違規者在違規的時候,有想過守法用路人的信任感如何嗎?違規者都不在乎別人了,還要求檢舉者去思考人跟人的信任感…好像出軌的去質問發現出軌者為何對他不信任一樣
在01
沒有理性這件事
先請被檢舉人理性的遵守交通規則後
我們再來理性的談檢舉人的規範行為
ka8713 wrote:
2.例如:違規停車 紅黃線停車 停紅綠燈輪胎超線..這種就讓警察去處理吧
不要再讓民眾檢舉~這種也是紛爭最多的檢舉

你知道路邊違規停車以及併排害死過機車騎士嗎?
不會改啦
 
改了就減少國庫歲入了
 
國庫歲入減少
 
就少了政客上下其手的空間
 
所以說政客怎麼會想改
看起來只有廢除交通處罰規定
或是違反交通處罰規定者一律判處死刑
才能從根本理性解決問題
chuenjia wrote:
一開頭的論點就有趣了,違規者在違規的時候,有想過守法用路人的信任感如何嗎?違規者都不在乎別人了,還要求檢舉者去思考人跟人的信任感…好像出軌的去質問發現出軌者為何對他不信任一樣


真的

沒必要去給自私的人所謂的人情味

要違規可以,起碼不要影響到他人,

互相一下以前可以,因為車少啊!!!!

現在車越來越多的今天,互相一下?包準大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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