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37q012 wrote:
主題 : 車禍遇到獅子大開口,並提告我方過失傷害⋯哭
(今天剛加入,請大家多多指教)
朋友今年2月騎機車和機車發生車禍,
朋友未到十字路口中心就轉彎,被對方直行撞到車頭,
發生當下有報警處理,對方當下聲稱沒受傷,(警察和朋友都一直問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都拒絕)
朋友只有輕微挫傷所以下班後去診所請醫師開診斷證明,
在警局對方和朋有說要和解,
警察就說如果要做筆錄再來警局,
雙方留個電話資料就離開,後來雙方有聯絡,
但因為對方的車子很老舊修車估價金額低於我方估修車,
對方就說要等初判表出來再約談和解,
過了一個月朋友聯絡對方都不回應,
後來就收到對方保險公司的電話,
朋友也直接聯絡我方保險公司,
對方保險公司說對方沒受傷只是車子損壞,依初判表如果上法院賠償比例也是對方3:朋友7,
朋友也跟我方保險公司說同意就這樣和解,後來就都交給我方保險公司處理,
但因朋友當時報保險時跟我方保險公司說有受傷,
中間朋友有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上面案件是說雙方間的車禍傷害,
朋友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但一直都沒下文,直到上個月朋友打電話給我方保險公司詢問目前進度,
保險公司說對方聲稱在休養還沒有準備好和解資料,
然後調解委員會也因休養沒有到場,
朋友的保險公司是說目前只能等對方回覆,
到了7月,眼見刑事訴訟期限快到了,
對方終於出現,
跟我方的保險公司談和解時,
對方說有受傷,車禍十天後才去看醫生說手部挫傷,
一個月後發現頸部怪怪的也去看醫生說頸部挫傷,
(都有拿出看診證明,可是都車禍十天和一個月了怎麼證明這個傷是車禍造成的)
然後開口說要我方賠償十萬元,
因為對方開價太高,
我方理賠員請對方拿出文件證明傷是車禍造成,
對方就說要回去準備,
所以這次談和解又失敗了,
然後對方現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我方理賠員建議也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來自保⋯
朋友只是一位剛出社會的女孩⋯
而且又遠從南部獨自一人在北部打工賺錢,
我們都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不知所措,
原本想說只是小小的車禍,
剛車禍時也願意賠償當初的金額,
卻演變成這樣,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們,
有沒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之後可能會出現什麼程序,
或提供意見告訴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
警察問筆錄時又什麼特別注意事項?
賠錢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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