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vbzq wrote:
該警車算衰~
綠燈直行是有路權沒錯~
但是行經路口未減速~
應該還是會有責任的~
不過可以減少一個~
未來你我都有可能~會遇到的危險因素~
也算是造福大家~
Errrr…
我前幾個月開四輪綠燈起步(我第三台),被速度不慢的闖紅燈兩輪自殺式攻擊我的前輪,對方安全帽和鞋子噴飛頭流血,目前初判和車鑑,我方都是無違規,和解當然不成啦,我還要他陪我咧,不過保險應該會跟他求償,告我過失傷害,檢查庭大概就會被檢察官不起訴了。
我只想說根據我上次的使用經驗,法院不是都那麼恐龍的,證據絕對是佔了大部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