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_0606清晨搭車南下,將單車停在車站B1機車停車格.
(我的單車有裝車鎖,但車站廣場單車停車區已滿)
20_0606 看! 這才叫尊重.

晚上回來拿車時,單車已被拎出機車停車格,原位置停了另一部機車.
20_0606 看! 這才叫尊重.
心裡第一個想法...
啊! 俺是否停了不該停的格子捏?
完蛋惹...趕快去停車管控中心認錯.

Excuse me,俺將單車停在機車停車格
結果現在單車被拎到格子外惹...
請問...你們的機車停車格不准停單車嗎?
俺的孔明車被丟出格子了捏.

No,no.並無規定不准停.
但是,你仍得比照機車的收費標準繳費.
停車場只提供停車位置,但不負保管與監視責任喔.

了解.
那俺的單車被拎出車格,原車格被另一部機車占用....
What can I do?
(心想...看! 這下便宜了停車場,有人幫他們超賣了一格.)

這...
我給你鐵路警察電話,你請求他們協助.

Policeman(s)來了...一次來三位,所以加s
大致了解後,問俺...
你車被移動後,有否損傷?

沒有捏,雖上了鎖,但單車實在是單薄,隨便拎著就拎走了.
即使有傷,俺也不介意,畢竟只是一台單車阿魯已.(俺很認命)

因為是私人經營的停車場,依他們的管理條例為主
而你的單車被移動後並無損傷,我們也很難找到介入的點...
Said the policeman

Ok.可以理解的.

找機器繳費消磁
20_0606 看! 這才叫尊重.

拿著收據走人
20_0606 看! 這才叫尊重.

哀~
停車沒停滿,被拎是剛好
同是兩輪身,相煎何太急

先來後到非秩序,誰大誰重乃王道.

記住了...
這才是尊"重".

後記
記錄這停車狀態是有點實驗性質...(沒人會那麼閒啦!)
原本期望回來後可有"完璧歸趙"之實.
但...
我沒押對.
2016年的事件
文章關鍵字
看不明白"尊重"的訴求是什麼?還叫警察,是別人不應該移你的單車嗎?
即使是機車也可能被移,中間多塞一輛
leone823 wrote:
2020_0606清(恕刪)

台灣自私機車族多如牛毛啦!
bradia wrote:
看不明白"尊重"的訴...(恕刪)

自行車的車主也是有繳費付錢的停在格子內是正當且合理的,憑什麼有人可以將他擅自移出車格?難道停車場有另提供自行車的停車格嗎?
機車族就仗著自己比較大台啊
就跟常常在路上看到汽車不讓機車的意思一樣...
leone823 wrote:
2020_0606清(恕刪)


汽車停汽車格 機車停機車格 自行車停自行車格
這是邏輯 也是常識
不是有花錢就可以隨便停
那今天白牌有錢 直接付錢停汽車格 你覺得可以嗎 適當嗎
如果都可以隨便亂停 那交通法規寫辛酸的嗎?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 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停車場沒規定機車格不能停自行車 那是因為不合邏輯阿
我相信該停車場也沒有明文規定汽車格不能停白牌機車
因為絕大部分的停車場都不會寫
這有點像路口還設置"禁止闖紅燈"標誌一樣
但今天樓主去質疑 老闆當然也找不到規定 只好妥協
bradia wrote:
看不明白"尊重"的訴...(恕刪)


>
>>> 移別人的車就是不對,
沒問題的

經過樓主這樣一搞

以後就會明令禁停腳踏車了

lacuna0517 wrote: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 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bradia wrote:
看不明白"尊重"的訴求是什麼?

好的
已經將該字加粗並標為紅色,應該更清楚了.
舉例一
貓咪一早就在格子裡蹲點
小綿羊來了,把貓咪踹倒旁邊去,蹲在格子裡.
大羊來了,把小綿羊擠到一邊去,蹲下來.
野狼來了,把大羊撕碎...
野狼未必比大羊"重";但...是肉食動物
大羊當然不是對手!

舉例二
小麵包車停在格子裡
吊車來了,把小麵包吊到旁邊,停到格子裡去.
過了不久....轟然一聲.
吊車煙飛灰滅.

原來是坦克大哥來了.
孰輕孰"重"?一清二楚.

bradia wrote:
還叫警察,是別人不應該移你的單車嗎?

三位波麗士疊起來鐵定比我"重"
別人當然可以移,因為單車不"重".
他能力可及,有何不可.(單車不如機車"重")

bradia wrote:
即使是機車也可能被移,中間多塞一輛

沒錯,沒錯.
但我另一隻憤怒鳥就沒被移過.

看到沒?
兩個殺紅眼的眼珠子瞪著你...
還有No fear (沒在怕的啦)警告語.
好膽來擱!

難怪近期的汽.機車設計都強調"霸氣","殺氣"...
車頭,頭燈,甚至尾燈...
都有我椅墊上那兩個眼珠子的影子.
車要比人兇,不是沒道理的.

竹北文興哥 wrote:
台灣自私機車族多如牛毛啦!

文興哥請別這麼說啦!
實在是小弟有錯在先,因為我使用的是不道德的交通工具

如影隨行 wrote:
自行車的車主也是有繳...(恕刪)

大大說出了我當下的初心
停車場沒另外提供自行車停車格,但有身障車輛的停車格.
自行車跟機車都只是兩個輪子,所以應該共用一般停車格.
倒是身障車格比一般的車格大,但鮮少有正規的車輛停置.
雖然單車也有三輪的斜躺車跟阿嬤的三輪菜籃車
但,應該也很少會去光顧吧!

經過這事,我有兩個解決方案.
1.使用UBike,以我的腳程,UBike收不到我一分錢.
2.單車不重,且可拎來拎去,拋開道德提升優勢,可停滿停爽.

Kenniii wrote:
機車族就仗著自己比較...(恕刪)

嗯
大致上就如同這種概念吧!


lacuna0517 wrote:
那今天白牌有錢 直接付錢停汽車格 你覺得可以嗎 適當嗎
如果都可以隨便亂停 那交通法規寫辛酸的嗎?

哈哈哈....這事小的今天剛幹過.

停好!停(不)滿!停得很爽!這就像坐在皇帝龍椅般爽快!哈哈哈....

回到現實...
今天下雨,許多大哥都出門了.
因為停得不夠久,仍保了一條小命.
幹這事得看時看日的...
大哥來了...
機靈的就說
大哥您來了,小弟都幫您的車位準備好了!
看!地上掃得一乾二淨,連個垃圾都沒,大哥請上位!
俗辣的...
就夾著尾巴默默地離開!
其實...
真的不能幹這種事.
先惦惦自己的斤兩,人家隨便拿個輪子都比你"重"
況且,這種白目,人人得以"拎"之!(要我,我也會把它拎到一旁去)

bb123dd wrote:
我相信該停車場也沒有明文規定汽車格不能停白牌機車

大哥神準!
規定我是沒看過,但汽車格停機車還真的不少.這是親眼所見.(找到圖再補上)

bb123dd wrote:
但今天樓主去質疑 老闆當然也找不到規定 只好妥協

真人之前不說假話!
因為我停的車格被占用了,按理停車場須有補償作為(例如減免停車費)
但他們並無妥協與補償心思,只推給鐵路警察.
警察還真是辛苦!
私人經營的停車場還得勞駕他們!
不過,我前面說過,我的交通工具有一定的優勢.
停車,並不會困擾我.

我只要尊敬那些比我"重"的大哥大姊就可.
大哥抬個手;大姊擠一下,俺就粉蘇湖惹!

lacuna0517 wrote:
不是有花錢就可以隨便停

哈哈哈....
大哥!俺以後不僅要隨便停,還不給他花錢啦!

bb123dd wrote:
移別人的車就是不對,

是的!絕對贊同!
不過,我會移自己的車啦!
舉起來或者摺一摺,總有立足之點的.

謝謝各位留言,心情大好.
fanrien wrote:
沒問題的

經過樓主這樣一搞

以後就會明令禁停腳踏車了

當然沒問題
因為俺已沒停車問題了
禁不禁沒關係!
帝力於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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