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豬 wrote:在上下班車陣中直接迴(恕刪) 這種情況,建議樓主你就減速讓對方迴轉,不需要去爭搶站在對方的立場來看,他有必須要迴轉的壓力,因為他的車道再往前迴轉機會就要沒了。開車上路也需要同理心阿不知以上說法適不適用?
影片中我不是已經減速讓他了嗎?這個路口,他往前右轉之後就可以有安全的迴轉空間,距離不超過200公尺。但是這位女騎士單純為了他自己節省時間與方便,所以他選擇這樣從公車車頭死角直接迴轉。如果我車速稍微再快一些,可能也會撞上他changhou wrote:這種情況,建議樓主你(恕刪)
ettvyang65 wrote:檢舉違規迴轉,他下次就不會再這樣了 但是他迴轉沒有違規啊...傍晚未開啟大燈?迴轉前暫停看一下來車,禮讓直行車之後再迴轉,會更好。clement_26 wrote:機車直接穿越公車車頭時 從公車車尾的才恐怖!兩造完全看不到雙方!
這種人在高雄多的是呢想檢舉!?包你檢不完所以要開四輪真的只能小心小心在小心原因在於!!!台灣車禍是在比誰的車殺傷力的大小比較大誰的比較小殺傷力小的他就算全他錯你殺傷力大的你也要賠這裡在趁機告訴各位!有沒有駕照其實都是沒差的!只是出車禍過後警察還會多發給你個繳6000的單子!不會因為他沒駕照出事請全部他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