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紅燈五秒了,還能滑進機車停等區,這煞車肯定很爛

然後咱們警方說前輪進去不算違規喔!不覺得這停等區塞的下這台車耶,所以只要後輪沒進去都不算違規喔!

下次有人後輪沒進去被舉發歡迎拿這範例去申訴

為何要袒護違規者?
為何要袒護違規者?
為何要袒護違規者?
為何要袒護違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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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00014875 wrote:
都已經紅燈五秒了,還...(恕刪)

那警方為何要袒護檢舉者?
不是給你理由了
下次加油點
golihi wrote:

那警方為何要袒護檢...(恕刪)

我看你八成也是這樣開
kurokawa079 wrote:
我看你八成也是這樣開...(恕刪)

不是,9成
上行下效

上上上面的怎麼幹

下面的依樣畫葫蘆

這應該也算一種風氣

須從最頂端改正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
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
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意思是前輪尚未進入停等區內免於舉發
反面的意思是
前輪已經進入停等區內應依法舉發
所以頭殼永遠有康的警察局有沒有依法行政?
曉得 wrote:
.......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恕刪)


紅燈亮那麼久了,也不是黃變紅無法即時停止
台南市不意外,我去年有拍過直接闖紅燈,結果回覆是影片怕有爭議,所以不宜舉發。
有什麼好檢舉的 無聊至極
所以後車距離很遠,無法確定是在那個情況前輪進入停等區,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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