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禁行機車不改成禁行251cc以下機車

如果解讀字面上的意思,禁行機車應該包括禁行大型重型機車吧?是我國文理解能力太差還是交通部邏輯有問題?
因為我們偉大的交通法規將黃、紅牌機車認定為汽車
所以變成大型重機機車不是機車,汽車駕駛眼中卻不認為它也不是汽車
以下偉大的條文

第九十二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訂定)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
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
、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
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
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
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
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
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
院衛生署定之。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這完全不難理解~

台灣地狹人稠,城市人口密度高、街道更是狹小、若大型重型機車和普通小型機車同道駛、死傷最重莫屬大型重型機車。【大型重型機需較長的緊急停騎或反應/迴避距離】、肉包鐵在壯的人也經不起重壓。

法規:黃、紅牌機車是以車的排氣量及尺寸限制做認定、只看排氣量而忘了"尺寸"、不是每台黃、紅牌都是(迷你特仕版重型機車)所以、法規已大型重型機車最大合理尺寸來規范路權很合理。

法規:大型重型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也很合理
看看歐/美/日、騎大型重型機車、只在一般道路時的安全防護裝備、和台灣只載個安全帽就上路、飊北宜/快速道路、個個車神上身~不難理解交通部為減少少子化問題的用心。
汽機車的明確定義,要看法規規定,現在交通標示,也盡量少文字多圖示來表達。
book110 worte:
看看歐/美/日、騎大型重型機車、只在一般道路時的安全防護裝備

請問歐/美/日、騎大型重型機車在一般道路時、用了那些安全防護裝備????????????????

有的國家還沒限制一定要戴安全帽耶???
book110 worte:
看看歐/美/日、騎大型重型機車、只在一般道路時的安全防護裝備


我怎麼記得國外沒規定一定要穿著防摔衣那些裝備(安全帽先不放進來說),那只是他們國家大多騎士都有良好的習慣,講求騎車時要穿著全身裝備
Four wheels move the body,Two wheels move the soul
book110 worte:
這完全不難理解~台灣...(恕刪)

當初的規定跟你講的都沒關係,這只能說是你的個人意見。
book110 worte:
看看歐/美/日、騎大型重型機車、只在一般道路時的安全防護裝備、和台灣只載個安全帽就上路 ...(恕刪)

有嗎? 都是一般服而已啊..

以下這一堆阿本仔騎士, 安全帽幾乎都只是西瓜皮的, 全罩式只有一兩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G5Xo-DKEUM
他後面都插著神風特攻隊了 當然只戴西瓜皮
宅男乙 wrote:

有嗎? 都是一般服...(恕刪)
這個問題有點像:按照號誌解讀,紅燈就是不能過,為什麼交警叫你過就沒問題?
回到禁行機車的規定,去閱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和第99-1條即可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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