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雙方皆已提告,分享偵查過程

事過幾日我對於在偵查庭沒據以力爭感到十分懊悔,但......礙於偵查不公開且檢察官語氣不佳的高壓下,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蘇姓檢察官,卻百口莫辯!
您說我不知道司法有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每個車禍就算你認為你沒有錯,但是你一樣會被扣上這條;就算我好好的騎在馬路上有一位行人突然衝出來我一樣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罪。
我不懂我真的有錯嗎?我綠燈直行狀況下好好的騎車,突然對造從商店百貨旁直接衝出來要跨越雙黃線到對側要迴轉,我看到她的時候就急煞但根本來不及,我的下意識只想著保護好肚子裡的孩子,對造小腿挫傷;我則肋骨骨折。

我想說的是......
您認為肋骨骨折是小傷,CPCR也會斷,肋骨本來就很脆弱!
但您根本不知道在還沒生產前我每天像度日如年,提心吊膽擔心腹中胎兒會不會突然就離我而去,我痛到擔憂害怕法順利生產,但醫師也束手無策表示沒有辦法,骨折只能等它自行癒合
您根本不知道因為肋骨骨折我連呼吸連走路都感到疼痛
您根本不知道因為肋骨骨折我夜晚難以入睡痛到難以翻身
您根本不知道因為肋骨骨折我不甚感冒時咳得痛到只能啜泣
您根本不知道因為肋骨骨折小孩討抱時我痛到根本沒有力氣可以抱起他,只能任由他哭泣
您根本不知道因為肋骨骨折疼痛我能忍盡量忍著不吃止痛藥,因為我害怕吃太多藥會影響孩子


您說我不懂您的邏輯,我如果一直堅持己見認為我沒有過錯,那我和對造就不可能會和解;問題主要出在於我。
最後我表示我沒過錯,不認罪,您再三和我強調若車禍鑑定報告上我有任何一點點過失您就一起移送法辦!


我知道雖然初判表上我為無肇事因素也不見得我就是百分百無肇責,我的認知上檢察官是在偵查被告有沒有犯罪,決定是否起訴,但蘇姓檢察官卻是以先入為主的邏輯就斷定我有過失我有罪!
或許我們的案件在檢察官眼裡是小巫見大巫,但是在從未上過法庭的平民小百姓眼裡卻是一件會讓人睡不著覺的事!


最後建議車險不要保大樹的

Lisahsia wrote:
事過幾日我對於臺南...(恕刪)


好奇怪,為何樓主會有出庭機會

如果車險有保好保滿,不是有保險公司代為出面處理了
leimi wrote:
好奇怪,為何樓主會...(恕刪)



因為對方只有輕微受傷而且認為車子只有輕微刮傷所以她沒修理,我沒出險⋯⋯
大樹是對方的保險公司!
leimi wrote:
好奇怪,為何樓主會有...(恕刪)


樓主說雙方已經提告了,就是沒達成合解了
提告後
先開偵查庭→調解→調解不成→一審……etc

另第三責任險是保險公司處理『民事賠償』
,就是賠償金額的部份。
但『刑事-過失傷害』這部份要自己處理,
過失傷害刑責為六個月以下,得易課罰金,
一天一千元。
刑事庭要本人出席。保險公司只能幫忙民事

樓主想必是跟對方保險公司要了一筆不小的金額。不然對方保險公司怎麼可能不和解讓去提告。

檢察官也勢必也是希望能和解就不用讓廢開庭的社會資源。

在者如果對方只是像你說的只有汽車輕微擦傷。如果人沒受傷根本就不能提告你過失傷害。

所以如果希望大家幫你。請把事情從頭到尾說出來吧。不要只說對你有利的部分。

ddaagg wrote:
樓主說雙方已經提告...(恕刪)







感謝補充😊
正確流程應該是這樣
但是那天檢察官大概看我還是堅持我沒錯不認罪
所以也不想替我們再安排調解了
Lisahsia wrote:
事過幾日我對於臺南在...(恕刪)


按照車禍後續處理,

和解不成會先調解,

看來樓主應該是不鳥區公所的調解,

沒去也好,有去但不接受和解條件也好,

才會進入起訴前偵查階段。

所以發文寫那麼多,

妳應該寫出妳要了多少和解金,

讓檢查官用這種口氣對付你。

處理車禍,我經手太多,

肋骨骨折,對方違規,大概就是十萬左右和解,

有寶寶可以加多一點精神賠償,

此案和解金額約15萬加上修車費,16萬差不多

所以妳要求對方賠幾萬?

不敢說嗎?

檢察官會用這種態度對付無責受傷的一方,

只有一種原因,

要太多賠償吧。

檢座很忙的,你們如果和解,對他來說很快就結案了。

和解不成,反正就是直接起訴,檢察官可不是服務業,語氣就是這樣,沒有妨害你的權利義務就可以。

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反正被刑事處分的是肇事者,保險公司只要符合合約規定,然後將公司要理賠的金額降到最低即可。

以上就是現實的世界,選擇你認為該做的,來網路抱怨不會有助問題的解決。

ddaagg wrote:
樓主說雙方已經提告...(恕刪)


原來如此,刑事要事主出庭,學到了基本的法學常識,感恩
喬治奇摩 wrote:
檢座很忙的,你們如果...(恕刪)


如果違規方有誠意用十多萬和解,

檢察官用這種態度對待受害者,

我想也不用多想,

就是受害方堅持要很多。

如果違規方只願意用很少錢和解,

檢察官也會告知受害方是否願意接受,

當然受害方不會接受,

檢察官會反向對違規方施壓,

所以按照樓主所言,

應該就是違規方保險願意賠九萬以上,

願意賠十幾萬,搞不好二十幾萬,

但是發文者覺得太少,

於是在庭上發生這樣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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