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好好的,機車掉漆跟車牌歪掉
對方狀況不曉得,據說是在前保險桿刮了一橫
因為沒有監視器,所以案發證據只有對方的行車紀錄器
拍出來,很明顯是他撞我...只是我走掉了...被告了個肇逃
現場是小巷子 無交通號誌或標誌,同向車
因為對方是新車,所以申請車損險一定要報案
我人真的算逃逸,所以也領了張罰單
已去警局做完筆錄 給了我對方的聯絡資料
我機車只有保強制險...所以我保險公司不會幫我出面...我需要聯絡對方嗎?
還是等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我?
對方好像是開ALTIS吧,不知道要賠多少⋯⋯

講真的,機車被汽車撞,機車本想自認倒楣趕緊離開
結果汽車事後卻報警處理,這樣機車還要陪汽車...真夠衰...
這件事告訴我:出車禍不管誰對誰錯 千萬要留在現場,即使無傷也必須留下,不然先繳一張罰單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