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駕駛違停吃便當19歲男學生撞進車底慘死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苗栗縣竹南路段,中午發生機車追撞違規臨停聯結車、造成騎士傷重不治的事故。聯結車司機潘姓男子(44歲),先在附近交流道買便當,然後停靠台61線北上93公里慢車道,車頭停在國道高架橋下陰涼處,下車花了約15分鐘分鐘吃完便當,約12點15分左右、正要上車繼續北上送貨行程,突然聽到後方有撞擊聲響,下車查看,發現陳姓機車騎士(19歲)連人帶機車撞上車尾,卡在車底,無法動彈,趕緊打119報案。

救護人員抵達時,好不容易協助陳男脫困,但陳右大腿變形腫脹、頸部、臉部多處撕裂傷擦傷、腹部腫脹,現場已無生命跡象,經送往頭份市為恭醫院,搶救後宣告不治。

竹南警分局交通組長陳金順說,潘男沒有酒駕,但違規停在快速道路的慢車道上,將先依規定開出1200元罰單,並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不過,機車沒有刹車痕跡,事故時視線良好,陳男也有未注意車前車況的過失。

陳男家屬說,陳男是學生,昨天騎車到台中找朋友,應該是今天獨自騎機車回桃園住家途中發生悲劇。來源


厲害了
這個世界無奇不有
雖然駕駛違規停車
但是聯結車這麼大台
為什麼還可以撞上?
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請刪除
這種事件 只能說是大車之悲哀,

大車(大貨車 拖車 聯結車..等)開始在道路行駛後,只要在馬路邊一停下來[幾乎]都是違規的,

因為路邊根本沒有那麼大的空間可以停車,即使你停在合乎法規的停車區,

但是 只要你沒有懸掛警示的布條,一旦被追撞擦撞,一樣有肇事責任.


dingoops wrote:
厲害了
這個世界無奇不有
雖然駕駛違規停車
但是聯結車這麼大台
為什麼還可以撞上?...(恕刪)


你應該沒真正體驗過 逆光(或陽光反射造成的直射) + 躲在陰影之下的障礙物吧.


少在那邊亂砲

島政府長期實施洗腦教育,現在連小學生也抓去洗腦要甚麼兩段式左轉、要靠邊慢慢騎之類的.

搞到一堆人認為兩個輪子就只能在旁邊. 就算快車道沒禁行機車也不敢騎,這才是主因.

大家對於普悠瑪出軌事故,就很會追究政策問題;面對一般道路的用路平權,就在那邊N套標準
司機說的是不是真的也難講,就算司機說的是真的...
正要上車繼續北上送貨行程 <===
司機是怎麼上車的
如果,機車是為了閃人..撞車也不無可能呀?
老實說,沒監視器時,什麼事都會覺得很奇怪,所以只能說年關將近,大家還是盡可能小心..
為啥西濱會有白牌的普通重型機車?
這裡不是只能通行大型重型機車?
我只能說講不聽,真的遇到了就好好去面對吧。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應該沒真正體驗過 逆光(或陽光反射造成的直射) + 躲在陰影之下的障礙物吧....(恕刪)


你有點進去看新聞照片嗎?
聯結車只有車頭在橋下陰影處
尾巴在外面陽光下
而且事發當時是中午
太陽在頭頂上
哪來的逆光?

維朗暢力 wrote:
為啥西濱會有白牌的...(恕刪)


四輪大爺又崩潰了?

Deoxyribose wrote:
而且事發當時是中午
太陽在頭頂上
哪來的逆光?...(恕刪)


周圍車輛的玻璃都會反射

你沒遇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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