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照片上的所言,我錯在哪裡,可以指示一下嗎?4000大洋耶!我行駛路肩沒錯也是開放時間,也是要下交流道,只是我有切換跑道不行嗎?竹北這個交流道有兩個方向(一邊往竹北,一邊芎林)我怕到很前面不好過竹北方向,所以提早過呀(難道不能換跑道嗎?)!如果台灣的交通這麼誇張,連這樣也要罰款,我真的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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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規定就擺在那裏
若覺得不合理
可以去申訴看看
其實...
在高速公路上

很多人非常痛恨
1.行駛路肩超車
2.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3.內線道卻行駛110以下 逼迫他車必須變換車道才能超車 或造成塞車

當然看了就自然 檢舉到相關網站去!

再說妳的照片行為

1.行駛路肩
2.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罰3600)
一般開放路肩行駛就是給下閘道車輛專用,你變換車道當然違法,申訴也不會贏,乖乖繳錢吧
Sunny12100903 wrote:
如照片上的所言,我錯...(恕刪)
在過去一些路肩開放終止,勢必要切回外車道....難道這樣也是違規???
我認為只要是下交流道就不算違規....這兩張照片不能證明車主利用路肩超車或是未下交流道

OISKEN wrote:
其實...在高速公...(恕刪)

我是在開放的時間上開的哦
還有我也是要下交流道,到了出口會有兩個方向,我是要往左,當然不能到了快到才切吧,這樣塞在那邊什麼切,當然要提早換啊

Sunny12100903 wrote:
我是在開放的時間上開...(恕刪)

可以申訴看看......照片不能證明你未下交流道
數月前某天要進洗車店洗車
但因為店裡有台車洗好等車主付錢開走
我就打雙黃燈路邊暫停一下等車出來
過兩個禮拜收到一張並徘停車的罰單
詢問了開單員警
回覆是只能依檢舉照片事實開罰

同理可證
照片無法證明你最後下交流道
所以就照片行為態樣來看
你的確違法了

但樓主有沒有想過
還是有些車主
沒有走路肩而乖乖在原車道排隊下交流道

stuffw wrote:
數月前某天要進洗車...(恕刪)

這個就是要申訴,你說的違規停車我有收過,這個無法申訴。但高速公路這個情況不一樣,檢舉人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我是否有下,這樣證據不足無法達成!必須在交流道口在拍一張確實無下的照片!我剛問過囉
路肩開放,行駛到限出口小型車告示牌你就不能在變換車道駛入主線道
路肩終點直接駛入閘道就好了啊,再來你要左就左,要右就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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