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U493 wrote:
...(恕刪)

問蔡政府這情況要怎麼騎
Mikadoyakumo wrote:
算逼車,你先為了自身...(恕刪)

裝了行車紀錄器後一定檢舉
thedog6962002 wrote:
對沒錯肉包鐵也是事實...(恕刪)

不錯不錯 回家偷偷檢舉 聽起來好陰險
不過我喜歡
機車靠右騎才是真的危險,
面臨開車門,巷子衝出的人車。

騎車我都貼雙黃線騎,以這種路寬反而安全。轎車大概能比我快的不到10%吧,但我會看後照鏡,有車快速逼進我會讓。給他跑前面掃雷更好騎。
開車的話,如果機車速度夠我就順跟在後面,但如果忽快忽慢的又騎不直我一定找機會超。
天知道它何時會急煞,不想擔這風險。
uranuslp wrote:
機車靠右騎才是真的危...(恕刪)

希望這樣的好駕駛可以多一點
很多開車的都很故意
看到兩輪在前面就高潮了
就算前面車滿滿
四輪還是一樣會這樣做的
檢舉逼車太難了
這種駕駛太多了
警察幾乎都用 事實不明確
不開單
距離的話
警察會回你說
未經國家認證的儀器測量距離
不予開單
最好的方式
要馬遠離
不然就是擦撞
能閃就閃吧。我前陣子發生車禍。就是這情況。只不過我連閃的機會都沒有。車上還沒超過去就被掃倒了。連反應的時間都沒有。
逼車成不成立看承辦員警!
一般情況都不會成立,不爽的話就是當下解決或逼回來,比較不會被法律二度傷害!

面對這種四輪嘴臉駕駛只能說無奈!
這都是台灣交通養成教育失敗的結果,不公平的道路規劃給四輪較高的位階,也讓它們養成不會尊重其他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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