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靠右騎才是真的危險,面臨開車門,巷子衝出的人車。騎車我都貼雙黃線騎,以這種路寬反而安全。轎車大概能比我快的不到10%吧,但我會看後照鏡,有車快速逼進我會讓。給他跑前面掃雷更好騎。開車的話,如果機車速度夠我就順跟在後面,但如果忽快忽慢的又騎不直我一定找機會超。天知道它何時會急煞,不想擔這風險。
很多開車的都很故意看到兩輪在前面就高潮了就算前面車滿滿四輪還是一樣會這樣做的檢舉逼車太難了這種駕駛太多了警察幾乎都用 事實不明確不開單距離的話警察會回你說未經國家認證的儀器測量距離不予開單最好的方式要馬遠離不然就是擦撞
逼車成不成立看承辦員警!一般情況都不會成立,不爽的話就是當下解決或逼回來,比較不會被法律二度傷害!面對這種四輪嘴臉駕駛只能說無奈!這都是台灣交通養成教育失敗的結果,不公平的道路規劃給四輪較高的位階,也讓它們養成不會尊重其他車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