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and wrote:怎麼被肉搜出來之前...(恕刪) 有喔,我記得以前就有一篇他就有說明這樣做的用意(反串)映像中好像是他同社區還是同學、朋友??我忘了那時也是這樣發文嗆他他也有在那篇裡面解釋他這樣做的用意所以現在看他發文我都知道意思是啥
miguello529 wrote:動研室名人 展哥 前手機版"巴頭哥" 展運資訊負責人又稱展業區經理反正拉哩啦紮外號一大堆 總是提出一堆挑起二輪四輪糾紛的文章議題 某一天, 可能發生 螳螂捕蟬麻雀在後........
臥龍深 wrote:好好笑!所以為了讓法官正視執行死刑的方式就是讓更多無辜的人去死。這就是你們這些正義魔人的心態。..(恕刪) 你這種邏輯很奇怪殺人是違法的事檢舉別人不依照標線行駛是違法的事情嗎?這也可以拿來相提並論?由此可猜到你的數學從小到大都零分,因為邏輯很差.那些被檢舉的摩托車,有意見可以持阻卻違法的理由去申訴啊,不過違規就是違規;警車、救護車違規闖紅燈或超速,測速照相照樣拍,罰單照樣出,被罰的分隊一樣要自己憑出勤記錄去監理站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