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我在台南工務局上班,林森路地下道的安全錐就是我們放的,基本上林森路地下道的施工品質本來就不佳還有永華路的話機車本來就能合法騎在快車道,何來只能繞狗洞? 就算合法,你還是照樣拍照上傳01有差嗎?只差不是送人家再吃一張駛入禁行機車道的罰單挖個洞、擺個錐、停個車,逼人繞道吃單還能讓交通部有統計數據嘴說機車違規率是汽車的幾十倍、幾百倍
fruits0800 wrote:很多縣市的養護單位都已外包(民營化),所以不能再怪政府機關了!恕刪) 不怪政府怪誰?公務員拿百姓繳的稅金 不應該盡責 監督嗎?出了事 哪誰負責 國家賠償嗎 還不是老百姓繳的稅金
fruits0800 wrote:很多縣市的養護單位都已外包(民營化),所以不能再怪政府機關了!接著是環保單位,以後救護車也會,消防車和警察,還沒聽到消息。 這也可以護航?養護單位外包規外包難道不需要善盡監督管理之責任?就是一些公務員心態難怪台灣尤其是台南市道路永遠就是這樣。還有我自己也是在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工務大隊從事道路養護工作,這幾天大豪雨光補那些大大小小坑洞就搞得我們鋪路班很累,一堆路地基打不平也算了,補了又下線反映了,那些人也在推責任,看看台南市明興路那段路什麼樣子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