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的重機沒有一台不超速的

慣老闆抓奴隸 wrote:
限速40公里,有人騎41...(恕刪)


很簡單阿,重機數量本來就少
安靜的、正常速度行駛的能注意到的機會
自然是比沿路狂飆亂鑽製造噪音來的小很多
再加上媒體喜歡廣播放大的報導
自然就會有這種感覺
勉勵 wrote:
我在路上看到的重機沒...(恕刪)

+1
這樣積點數太慢了,建議你選擇酒駕撞死人,這樣點數會累積的快很多
"投票時當自己是男性,月經與懷孕時又變成女性",這句看來荒謬的話,正是台灣大型重機目前的處境
我騎大型重機,我每天都被白牌刷卡。至今沒見過超速罰單。
我開車。我從未收過違規停車罰單,倒是停車費我繳了不少。
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不是全部 但大多數都是@@
而且有夠吵...
重機不能安靜嗎?
勉勵 wrote:
我在路上看到的重機沒有一台不超速的 重機騎士請自重

憑良心說大家騎車也都未必都遵照交通規則,但一般白牌車就算超速也不至於太過誇張,你要白牌車騎超過150已經很難了,更何況是200。

看看時下的高性能重機,每台都是幾百匹馬力的怪獸,二三百的時速輕而易舉,這種暴衝火箭放在一般道路上適合嗎?

年輕氣盛的年輕人或是老屁孩騎重機在路上,心血來潮或是看到妹子想耍帥,油門一催把甚麼都摔到腦後,根本就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

飆車競速行為之所以被人厭惡,在於他是在意識清楚下的動作,不像酒駕是意識不清,如果酒駕都要重罰,那這類行為更是應該要嚴逞!!!

即便數據上可能不是大數,但殺人也是少數,可能比病死的少很多,但這是自由意志下可以避免的悲劇。

飆車競速不是不行,而是在合法的場地,在不影響他人安全的條件下。

所以重點不是超速而是『嚴重超速』的飆車競速行為,已經構成公共危險!這才是少數不肖重機騎士令人詬病之處。
chang.d1210 wrote:
憑良心說大家騎車也都...(恕刪)


說的很中肯
不過重機沒有到幾百匹啦...
兩百匹就算很頂了,已經是千萬超跑的加速等級了

不過就算如此,以現在科技都可以做到很好操控,有多種動力模式可以自定義,不用去擔心像是脫韁野馬爆衝、油門輕轉就飛出去等問題

要騎快車完全是騎士的個人意識決定的

酒後或許是意識模糊狀態,但喝酒開車決對是喝酒之前可以預料到的事情,再來汽車是對於他人生命威脅比較大的交通工具,罰則自然要更高
"投票時當自己是男性,月經與懷孕時又變成女性",這句看來荒謬的話,正是台灣大型重機目前的處境
勉勵 wrote:
我在路上看到的重機沒...(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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