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老闆抓奴隸 wrote:限速40公里,有人騎41...(恕刪) 很簡單阿,重機數量本來就少安靜的、正常速度行駛的能注意到的機會自然是比沿路狂飆亂鑽製造噪音來的小很多再加上媒體喜歡廣播放大的報導自然就會有這種感覺
勉勵 wrote:我在路上看到的重機沒有一台不超速的 重機騎士請自重 憑良心說大家騎車也都未必都遵照交通規則,但一般白牌車就算超速也不至於太過誇張,你要白牌車騎超過150已經很難了,更何況是200。看看時下的高性能重機,每台都是幾百匹馬力的怪獸,二三百的時速輕而易舉,這種暴衝火箭放在一般道路上適合嗎?年輕氣盛的年輕人或是老屁孩騎重機在路上,心血來潮或是看到妹子想耍帥,油門一催把甚麼都摔到腦後,根本就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飆車競速行為之所以被人厭惡,在於他是在意識清楚下的動作,不像酒駕是意識不清,如果酒駕都要重罰,那這類行為更是應該要嚴逞!!!即便數據上可能不是大數,但殺人也是少數,可能比病死的少很多,但這是自由意志下可以避免的悲劇。飆車競速不是不行,而是在合法的場地,在不影響他人安全的條件下。所以重點不是超速而是『嚴重超速』的飆車競速行為,已經構成公共危險!這才是少數不肖重機騎士令人詬病之處。
chang.d1210 wrote:憑良心說大家騎車也都...(恕刪) 說的很中肯不過重機沒有到幾百匹啦...兩百匹就算很頂了,已經是千萬超跑的加速等級了不過就算如此,以現在科技都可以做到很好操控,有多種動力模式可以自定義,不用去擔心像是脫韁野馬爆衝、油門輕轉就飛出去等問題要騎快車完全是騎士的個人意識決定的酒後或許是意識模糊狀態,但喝酒開車決對是喝酒之前可以預料到的事情,再來汽車是對於他人生命威脅比較大的交通工具,罰則自然要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