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先告狀之方向燈是轉彎後才用!(有影片)

急著右側超車做什麼?乖乖學大型重機跟在四輪後面很難嗎?
Mirage-Ulysses wrote:
在事發前其實已有許...(恕刪)


謝謝您的分享!

您說的正確,再檢視行車紀錄器時,小弟也清楚有足夠的時間可以避免今天的意外,只能用失神替自己辯解

其實,小弟曾協助一些法律人員調閱死亡車禍影像資料,只要是大車...不用1秒鐘...人生就謝幕了...

所以遇到大車...小弟都在後方當人體空氣清淨機,也不會像影片中這樣行駛...今天也是再學一次經驗,也得提醒自己,往後要更注意前車動態。

sT0n3 wrote:
https://www...(恕刪)


你確定只要檢舉?很難過喔
你沒有完整拍到他的方向燈

警察會說他有在線前打一下方向燈
這也會過
高速公路打一下方向燈就可以變換車道
所以你這不會過機率很高







還有
你趕快在檢查一下手指或是其他地方,有沒有受傷
你只要有受傷就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




如果都沒有事
勸你別跑警察局或是線上檢舉

都沒用

現在微罪不罰


tinway wrote:
右轉沒打方向燈可以...(恕刪)



小弟知道有疏失
就是讓自己再學到教訓,以後得更注意,一個閃神就可能有危險。

sT0n3 wrote:
https://www...(恕刪)


對方不對的部分比較大,
我個人騎車開車,
白天一律開大燈,
就怕這種咪咪眼的,看不見我自己的車輛。
這台車從車道鑽出來時就沒打方向燈了,垃圾一枚,
還直接在路肩上行駛,簡直垃圾,
未在三十公尺前打方向燈,可說是垃圾中的垃圾。
AKB濕吧 wrote:
你確定只要檢舉?很難...(恕刪)


未打方向燈可以檢舉,因為最少要在轉彎前30公尺打方向燈,這點汽車沒做到也造成擦撞的車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事逃逸可以檢舉,只是這個應該需要去報案才能。
我記得法規102條,方向燈是要在30公尺前就要打了

加上台灣的電線桿、路燈在一般道路,平均30-40公尺一隻

看影片汽車駕駛切出來後,過一半電線桿也沒再打方向燈

看送他一張,交通處罰條例42條有無用

雖然樓主因該要有自己一點危機意識,就可以避免事情發生了
樓主行車是方式不談,
四輪開到路肩是合法的嗎?
到底是誰在鑽車縫?
四輪自己意向不明,卻又怪罪樓主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樣對嗎?

看有些回復的,似乎違法的是合法,樓主活該倒楣,是唄!


Kang-Wei Tzou wrote:
還直接在路肩上行駛,簡直垃圾

你這樣不也罵到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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