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30cm的鄉民小魯有一事想請教如圖:一個路口對向(圖上)由單線轉雙線(一個直行,一個迴轉);正向(圖下)亦由單線轉雙線(一個直行,一個右轉)正向路口有閃紅燈,對向路口為閃黃燈如在此路口正向來車直行與對向來車迴轉發生碰撞,雙方車皆已過停止線,迴轉車有打方向燈,直行車因直行沒打方向燈請問肇責哪方比較大?依據為何?圖小畫家畫的不好看請見諒
依照你畫的圖對方的閃黃燈應該不適用於迴轉道那就必須回歸一般法則 ,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所以以路權觀念應該是直行車佔有主要路權至於燈號?那絕對不是最主要依據難道只要閃紅燈的沒讓沒停車再開 , 迴轉的左轉的就可以橫行霸道?閃黃燈的就是免死金牌?想太多了
wetty wrote:直行車, 閃光紅,...(恕刪)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9946371,121.4421854,3a,75y,102.05h,92.03t/data=!3m6!1e1!3m4!1saNSZSQyq3JEg8C2OXJS2Mg!2e0!7i13312!8i6656?hl=zh-TW街景圖如下,沒錯,正是橋下
k88s88l88 wrote:依照你畫的圖對方的...(恕刪) 當時開車經過時前方車輛過閃紅燈後被攔腰撞上我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正好提供雙方事主檔案雙方事主都說自己路權較大我因為趕著上班就沒等下去了,也不知道後來情形因為每天都會經過此處,想問問大家意見好有個底
任何可能都有。閃紅燈路口必須先停再開,停下再開結果被撞到,表示很有可能停下來根本就没看另一方向的狀況.就像有些迴轉被撞的車主,說迴轉前已注意後方無車,結果一迴轉就被後車追撞.....???但個案狀況不同,不是說什麼狀況就一定是誰佔較大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