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13579 wrote:檢舉違規 要附上姓名 電話 住址 ...小弟怕怕 又想檢舉 ><...檢舉會被對方知道嗎 ?106.10.09 中午12:29 北上 基隆隧道..(恕刪) 不用想太多!這種檢舉就對了!姓名 電話 住址 每天檢舉都在附的!另外違反廢清法檢舉亂丟煙蒂的還要附銀行帳號我都照附!沒問題的!檢舉這麼多年沒遇過什麼問題!除了一次定點在路上用單眼拍遇到一個拳頭超軟的死胖子!
boss13579 wrote:檢舉違規 要附上姓名 電話 住址 ...小弟怕怕 又想檢舉 ><...檢舉會被對方知道嗎 ? 這是責任問題今天你提出影片, 要求懲罰當事人請問你是不是應該為自己影片正當性與內容正確性負責?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挺, 哪來的可信度?至於是否開罰, 警方自己會依證據內容判斷決定從這裡開始是警方要為自己的決定和行為負責因為是警察在開罰, 當事人要面對的是警察, 不是你無法透過 *正常* 管道獲得你的個資
boss13579 wrote:檢舉違規 要附上姓名 電話 住址 ...小弟怕怕 又想檢舉 ><...檢舉會被對方知道嗎 ?106.10.09 中午12:29 北上 基隆隧道 1.樓主不用怕怕,附上姓名、電話、住址,不會有事的。2.隧道內違規變換車道及未開大燈(尾燈沒亮)皆事證明確,可分二天檢舉,留意要在七天內送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想想左岸,有人被撞倒在路中央都沒人理....我真心希望檢舉達人多一些(雞婆的人多一些),也不希望自己成為發生事故後求助無門的車主.哈哈!!我想你發出第一封檢舉信後.....你的檢舉生涯就解鎖了,以後花點時間上網檢舉,增加國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