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亂象已在台灣蔓延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遏止
民眾"違規"持續成長,讓基層員警苦不堪言,期盼能夠修法設立門檻,或是限制單一"違規"人"違規"量,不少"違規"達人持續"違規"的案件量無法計算;在沒有檢舉條款情況下,即使胡亂"違規",警方仍無法得知,耗費其他用路人安全。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表示,依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該法也通融匿名者檢舉,檢舉人可不需以本名檢舉。
警方指出,現行法沒有濫"違規"條款,不少"違規"人是惡意"違規"或一直"違規"很多"違規",去年台中警方收到近廿五萬件"違規"案,最後告發的只有十二萬件"違規",沒被檢舉的不知道有多少件,耗費大量警力,至於沒被告發的,呵呵,是亂檢舉嗎?笑話
基層員警抱怨,「每一則檢舉影片,必須不斷重複確認是否違規,只要有檢舉就要處理」。
員警指出,常見"違規"達人一年"違規"量高達萬件以上,台中還曾有行車紀錄器業者,在車上前後左右安裝四台紀錄器,報護自身安全,"違規"達人一年就"違規"二萬件案子以上,沒被舉發的上萬萬,"違規"的都是輕微違規,警方聯繫後,勸導"違規"以重大惡性"違規"為主,業者卻表示,「我只是在測試功能」,讓員警相當無奈,為什麼要違規製造檢舉機會,跟自身荷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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