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一台機車125改對4卡鉗,總磅
煞車時非常輕鬆可以讓後輪飛起來
由於朋友貪途方便
和我交換車
我在車停板橋,他停台北
但他家住樹林
我們是一起坐車到台中玩
但時間晚了他想用我的車回去
我在騎他的車回家
但我百般不願意接
原因是煞車太利,不習慣的人容易翻車
但朋友一直盧
事後也勉強答應
並附帶一個條件,時速只能最高60
我一直百般叮嚀
但他還是忘記了
以時速近百的情況下
躲測速照相翻車
車全毀
對方家長打來嚴重責罵
說為何車要借他騎
我的是老車,他兒子是新車
但我將事情頭尾告知家長
對方還是不理解
敢問各位
你們會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台灣胖胖糖 wrote:
小弟一台機車125改...(恕刪)
幫你鍵盤分析一下。
如果今天你的車完全是原裝貨沒改過,
你把你的機車借給一位有駕照的朋友,
他超速自己撞成重傷,那你一點責任都沒有(理論上)。
不過今天你的車有改過,125改對4卡鉗,總磅,煞車時非常輕鬆可以讓後輪飛起來。
你自己都說煞車太利,不習慣的人容易翻車。
你朋友 以時速近百的情況下,躲測速照相翻車
你朋友騎了你的車,儘管是自己超速在先,但為了躲行政罰(超速),因為煞車太利導致翻車。
在沒有白紙黑字的情況下(附帶一個條件,時速只能最高60)
你朋友只要一句:我只是普通煞車,沒想到就翻車了
在台灣法官一些奇怪的思維下
(例如謝伊涵殺人,他的老闆要連帶賠償,法官的理由是他有兩次機會可以發現並阻止她殺人)
同樣地,法官可能會認為你明知道你自己的車,在駕駛不熟悉的情況下,很容易翻車,卻還是借他。
而且你的車這樣改,應該是不合法的吧?
我怎麼覺得你被迫上法院的機率有8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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