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機車刷卡違規事實要寫什麼?

影片放出來看看啊

我檢舉過快速道路危險駕駛應該是六千起跳

後來查他是被開三千不知道哪條
看到現在
好像填「違規超車」最洽當的感覺
行車紀錄有照到車牌,不過就別叫我放上來了,
我不知道怎麼幫影片上的車牌馬賽克

RX78NT12003 wrote:
有行車記錄器嗎?
拍的到車牌就檢舉啊
我騎車就被汽車故意高速近距離刷過
這種的就笑笑就算了...(恕刪)

哇你脾氣真好,要是汽車那麼大一台刷我,我一定檢舉

平常機車刷卡我是不會檢舉的,機車本來就是鑽來鑽去
主要是叩到我的後照鏡不爽XD。
BlackDragon wrote:
沒人員受傷情況只能檢舉,不能提肇逃!
別給警察找麻煩,到時候又搞得像吃案……
要用放大鏡檢視別人前,往後自己拿顯微鏡檢視自己!
捏了隻螞蟻記得去動保機關自首!

刑法的肇事逃逸須有人受傷 自然不能提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逃 人員受傷並不是要件
還是可以提啊 還說會吊扣駕照呢
不然沒人受傷就不能提? 那是被碰心酸的囉
樓主是被撞 被害人 請問為什麼要拿顯微鏡檢視被害人???

何謂「肇事逃逸」?若自認非肇事者而逕離開現場是否會誤犯法規?
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既然有聲音 想必有些痕跡吧 要是可以舉證是他碰的
用行車記錄器應該還是可以檢舉肇逃

如果不能舉證 實務上我也沒遇過 不知道警方會怎判囉
陳阿瓜~ wrote:
既然有聲音 想必有些痕跡吧 要是可以舉證是他碰的
用行車記錄器應該還是可以檢舉肇逃

如果不能舉證 實務上我也沒遇過 不知道警方會怎判囉 ...(恕刪)

最後上網討拍……
這警察吃案!
BlackDragon wrote:
最後上網討拍……
這...(恕刪)

我想表達並不是一定要有人員受傷才能提肇逃

至於樓主未來會不會討拍警察吃案
現在就不用先行腦補了吧
BlackDragon wrote: 沒人員受傷情況只能檢舉,不能提肇逃!
別給警察找麻煩,到時候又搞得像吃案……
要用放大鏡檢視別人前,往後自己拿顯微鏡檢視自己!
捏了隻螞蟻記得去動保機關自首!
...(恕刪)



被刷到如果對方有停下來打個招呼應該是沒問題,會惹到樓主一定是完全沒打招呼的,人之常情啊,哪來找麻煩之說,不想被檢舉就不要去違規啊。
BlackDragon wrote: 
最後上網討拍……
這警察吃案!
 (恕刪)



這位大大對吃案很敏感捏XD等看警方回函內容再評論不遲吧~ 檢舉不成也一定會有說明並不構成某某違規條例啊,哪來吃案之說Orz
應該是危險駕駛吧
不過要有證據
才能檢舉他
樓主是開貨車嗎...我怎想不到刷卡怎麼刷到後照鏡...是超車前太靠近??刷卡....
阿展展~~~ wrote:
樓主是開貨車嗎...我怎想不到刷卡怎麼刷到後照鏡...是超車前太靠近??刷卡....

很簡單啊,就是重機騎在線上"鑽車縫"咩...orz
- Apa | 問問題前先看過說明書吧...不然Google一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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