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avic wrote:檢舉的時候不要提到下交流道、往出口等等字眼就好了利用他的函釋,讓警察有依據也好辦事通常檢舉內容我是這樣寫:行駛於路肩,前方未有故障或事故車,仍違規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違反高管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貴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示事項只要車牌清楚一定成功的 依照你的內容,馬上檢舉一台來看看結果會如何...每天上班真的遇到太多走開放路肩,之後再插回外線或內線不下交流道的。
Open小開 wrote:一般開放路肩通常都是...(恕刪) 您的情形也是有可能違規依據公路警察的函釋,除非前方有故障或事故車,否則就算是塞車,從路肩切回主線外側車道都算違規而且就算有故障或事故車切回主線外側車道通過後也要馬上回路肩其實規定得很嚴格,也很明確所以檢舉利用路肩超車成功率高很多因為只要從路肩切回主線,違規事實就成立不用等到下交流道平常自己依規定行駛路肩最怕的就是遇到龜速車因為沒辦法再變換車道去超車了而遇到塞車時也是會撐到行車紀錄器錄到前方確定有故障或事故車擋住不得以切回主線外側車道,然後通過後馬上回路肩並且保留錄影畫面自保參考看看
有呀國5 北上 頭城交流道呀,路肩開放限下交流道的車。上次連假,我看雪隧不行進了,肯定塞爆,我就殺出路肩,下頭城交流道改走北宜公路,爽快!!而且!!!別想利用這下交流道專用的路肩來插隊哦,我下去前瞄到一台國道警車停在過交流道不遠處,那就是在等著看有沒有投機份子利用路肩,卻不下交流道,再插隊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