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的司機大哥 錢不好賺啊 為何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水源快速道路 這位小黃司機 不顧我短聲喇叭提醒前方車道縮減 仍執意要由 右側超車 還不使用方向燈
剛好讓我有 為 台北市政府 市庫 貢獻的機會
提醒 各位駕駛朋友 錢難賺 自己 和 別人的 生命更是重要
沒那麼急吧 ????
車輛行經快速道路 變換車道 未依規定 使用方向燈
罰鍰 新台幣3,000元 司機大哥 你今天是白幹了 抱歉......
辛苦的司機大哥 錢不好賺啊 為何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辛苦的司機大哥 錢不好賺啊 為何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辛苦的司機大哥 錢不好賺啊 為何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辛苦的司機大哥 錢不好賺啊 為何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辛苦的司機大哥 錢不好賺啊 為何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老柯昨天才抱怨北市去年罰單26億,害他民調低,你馬上又害他了…
辛苦的司機大哥 錢不好賺啊 為何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你做的好!你做的好!你做的好!你做的好!
快速道路等於一般道路只有罰900吧

kao.genius wrote:
老柯昨天才抱怨北市...(恕刪)

黑阿~可能是想表示大家違法沒關係~票記得要投給他
高拐檢舉就對了,管他被罰多少
kevin-TWN wrote:
水源快速道路 這位小...(恕刪)
快速公路跟國道罰則是一樣的,不是用一般道路罰
差別是各縣市管轄不是高公局管,檢舉要向各縣市政府檢舉
fireblade0922 wrote:
快速道路等於一般道路只有罰900吧
看到檢舉道路毒瘤-計程車,一定要來回文支持一下。
看不懂這一篇是在po什麼的
難道只是不爽被超車
特意上來po文的嗎?
5007382 wrote:
快速公路跟國道罰則是...(恕刪)

但這是水源快速道路,不是快速公路,是一般道路無誤。

快速道路只是各縣市自己轄區內的特殊道路的俗稱,不像快速公路是由公路總局直接編號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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