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快速道路 這位小黃司機 不顧我短聲喇叭提醒前方車道縮減 仍執意要由 右側超車 還不使用方向燈剛好讓我有 為 台北市政府 市庫 貢獻的機會提醒 各位駕駛朋友 錢難賺 自己 和 別人的 生命更是重要沒那麼急吧 ????車輛行經快速道路 變換車道 未依規定 使用方向燈罰鍰 新台幣3,000元 司機大哥 你今天是白幹了 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