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正向車輛就那麼多還硬要違規超車,
真是不可取!!ps:那麼愛違規就送交給警方吃罰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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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2880 wrote:
明明正向車輛就那麼多...(恕刪)


有拍到清楚車牌檢舉他就好了.
您確定這樣拿自身安全捍衛您的路權好嗎?
前保桿都撞凹成那樣了,肯定是違規的慣犯
有個疑問,地上是畫黃色虛線,
他是逆向沒錯,但黃色虛線應該是超車時"可跨越"的
不像雙黃線,踩過去就算違規了

當然,小黃這種開法我也不贊成就是了
這樣檢舉能過嗎?
hoba wrote:
有個疑問,地上是畫黃色虛線,...(恕刪)


朋友檢舉過一次,失敗
根本就是吃定對象的機車一定會自動閃邊去
雖然是黃虛線
還是希望可以檢舉成功

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俊俏環 wrote:
有拍到清楚車牌檢舉他就好了.
您確定這樣拿自身安全捍衛您的路權好嗎?


這個維護世界和平的重大任務就交給我~請放心好了!!

捍衛路權可是全人類重要大事!!加油!!

KRyuu wrote:
前保桿都撞凹成那樣了,肯定是違規的慣犯


當下我就覺得一定是慣犯........

hoba wrote:
有個疑問,地上是畫黃色虛線,
他是逆向沒錯,但黃色虛線應該是超車時"可跨越"的
不像雙黃線,踩過去就算違規了
當然,小黃這種開法我也不贊成就是了
這樣檢舉能過嗎?


試試看~北市比較能過!!

檢舉無數次交通違規~~過不了的挺少!!

霖將卡哇依 wrote:
根本就是吃定對象的機車一定會自動閃邊去
雖然是黃虛線
還是希望可以檢舉成功
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大大~good這條應該沒問題!!


就是吃定機車會閃一邊去!!

可是硬要這要閃車我很容易跟後車差撞......

何況我騎的車又不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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