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是吃定對象的機車一定會自動閃邊去雖然是黃虛線還是希望可以檢舉成功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hoba wrote:有個疑問,地上是畫黃色虛線,他是逆向沒錯,但黃色虛線應該是超車時"可跨越"的不像雙黃線,踩過去就算違規了當然,小黃這種開法我也不贊成就是了這樣檢舉能過嗎? 試試看~北市比較能過!!檢舉無數次交通違規~~過不了的挺少!!
霖將卡哇依 wrote:根本就是吃定對象的機車一定會自動閃邊去雖然是黃虛線還是希望可以檢舉成功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大大~good這條應該沒問題!!就是吃定機車會閃一邊去!!可是硬要這要閃車我很容易跟後車差撞......何況我騎的車又不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