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yang0506 wrote:每天都要跟機車搶道~...(恕刪) 檢舉他好像很可憐... 換個心態想,因為你現在的檢舉,讓這位騎士可以戒掉一些壞習慣,日後可以救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家庭功德無量啊!多少錢?這不需要知道。
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裁罰基準表變換車道或轉彎未打方向燈,一般道路罰900元,記違規點數一點跨越雙白實線行駛,罰600元,記違規點數一點機車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罰600元或許樓主一時的憐憫之心會讓日後的不幸發生在其他無辜的人身上不管是受傷,癱瘓或是死亡都會連累到其他無辜的家庭破碎世界是很公平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沒有發生意外前的罰單跟發生意外背後的龐大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相比CP值是非常高的而且跟政府花大把預算做的交通安全宣導效果來比較最好的宣導毫無疑問是罰單
這種外側左轉/內側右轉的請務必檢舉,嚴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如果他跟前方騎士一樣標準的左轉,我是不會檢舉,因為沒有影響他人,真要說錯只錯在台灣才有的兩段式左轉與禁行機車違規。我知道會有人說違規就是違規,沒有分會不會影響他人的,普通重機換成四輪以上汽車、大型重機就沒違規了,所以我才說只錯在兩段式左轉與禁行機車。